前海勢成深港深度融合發展引領區

  中央去年公布《前海總規》,當中分階段設定2025、2030及2035年三個發展目標,並制定一系列2025年前海經濟社會發展主要指標目標,其中就深港合作方面的目標,港資企業達1.1萬家、有1萬香港居民在前海、在港澳提供跨境政務服務事項提高至400項等,冀至2030年港澳居民學習、就業、生活便利度大幅提升,並在2035年,營商環境達到世界一流水平,貨物、資金、人才、技術、數據等要素便捷流動及高效配置,與港澳產業協同聯動。中銀香港金融研究院資深策略規劃師應堅分析認為,《前海總規》提出未來幾年港企、港人在前海發展的主要指標是可實現的。

  繼《大灣區規劃綱要》後,《前海方案》、《前海總規》相繼公布,中央進一步細化前海支持香港發展的政策措施,為本港提出了新思路。應堅認為,《前海總規》在承接《前海方案》對前海合作區「一平台、一樞紐」戰略定位基礎上,又提出「一引領區、一高地」的新要求,對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建設支持力度進一步增強。一方面,前海被定位為「深港深度融合發展引領區」,推進規則機制一體化銜接、基礎設施一體化聯通、民生領域一體化融通,體現在金融領域,便是加強規則銜接、機制對接等金融業制度性開放,提升系統及市場互通相融、促進民生金融等灣區內重點跨境金融服務。另一方面,前海將成為「現代服務業高質量發展高地」,繼續將現代金融作為首要優勢領域,推進兩地金融業深度融合,共同打造深港核心金融圈,更好支持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建設。

  積極拓展互聯互通

  應堅看好前海秉承深圳特區「敢為天下先」的創業精神,可充分利用中央賦予前海合作區的制度創新優勢,積極拓展與香港市場互聯互通及跨境金融要素通道,擴寬香港金融業發展空間。

  他憶述,早於2013 年,前海合作區還處於建設初期,人行便在前海出台全國首個跨境人民幣貸款政策,支持前海建設及區內企業發展,其後又陸續推出區內銀行向境外人民幣項目貸款、QFLP 及 QDIE、跨境不良資產跨境轉讓等境內地區首發業務,形成跨境人民幣貸款、跨境資金池、跨境債券發行、跨境資產轉讓、跨境股權投資等多條跨境通道,前海管理局與香港特區政府聯合發布風投創投18條。此次《前海方案》及《前海總規》又明確擴大金融業開放措施,加強與香港金融互聯互通、人民幣跨境使用及外匯管理便利化。

  助兩地市場拼船出海

  展望未來,應堅寄語深港金融機構把握前海合作區外向型、開放型經濟特質,共同優化配置區內優質企業資源、科技資源及人才資源,協助兩地市場主體拼船出海,借力香港海外商業網絡資源及投融資平台,拓展海外市場。

  他特別提到,前海合作區建立後,實施商事登記改革、註冊資本認繳制等舉措,吸引了大批優質企業資源、機構資源及人才資源進駐,形成深圳又一重要增長點,而《前海方案》將合作區面積擴大至121 平方公里,而按《前海總規》,未來將發展金融、會展、科技服務、專業服務、新型國際貿易、現代海洋等六類現代服務業,及以先進製造業為主體的戰略性新型產業和未來產業,將大量增加兩地金融業服務客群和兩地聯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