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灣區推進建築領域港澳規則銜接
深圳前海
在工程監管、工程調解、計量計價、EPC管理、招標投標、規劃設計6個領域提出14項改革措施。已選取兩個工程項目進行試點,實施建築師負責制,由香港建築師團隊牽頭組建全過程諮詢團隊,統籌勘察、設計、監理和項目管理等工作並在EPC總承包合同中引入糾紛解決顧問。
珠海橫琴
對港澳企業和專業人士進行分級管理,更好地銜接內地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和人員執業資格管理制度。成立粵港澳工程爭議國際調解中心,整合粵港澳三地行業性、專業性調解資源,引入國際化先進調解規則,為境內外當事人提供工程爭議解決服務。
廣州南沙
全國首創粵港澳建築工程領域職稱評價機制,建立港澳人才職稱評審綠色通道,發起內地支撐體系與港澳職業資格體系銜接機制。
大公報記者黃寶儀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