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1毫子怎算共享成果

  黃國 工聯會理事長、立法會議員

  經濟發展最重要體現是民眾生活改善。無論是商界、中產抑或基層勞工,都在不同領域貢獻社會,應該合理地共享經濟繁榮成果。然而,對於香港最弱勢的一群勞工,如果1年只分享到1毫子「成果」,毫無疑問就是不公道。

  「優化法定最低工資檢討機制」已經拍板,引入方程式「一年一檢」,可加不減,必須肯定政府作出的努力,但由於方程式過於保守,令「共享經濟繁榮」因素名不副實。

  最低工資由2011年28元加至2023年40元,升幅為42.9%,同期甲類消費物價指數上升了44.7%,即在舊機制下,若要打和通脹,現時低資最少應為40.5元。印證了勞工界一直指出,過去低資水平連維持當初28元的購買力都做不到,這5毫子理應補回。在本周一的人力事務委員會上,孫玉菡局長再次重申,如果從2011年起便引入方程式「一年一檢」,現時的低資為41.8元,可見新機制會比舊機制「有改善」。

  簡單計算:41.8元減去與通脹平手的40.5元,方程式的「共享經濟繁榮」因素,13年來只為低資累增1.3元,平均1年1毫子,跑輸整個勞動市場,無法彰顯勞動價值和尊嚴,究其原因,就是方程式設置了重重關卡。工聯會建議以過去一年的GDP增長率×30%計算「共享經濟繁榮」因素。但現時方程式,先要求GDP增長率減最近10年GDP平均增長再×20%,令「共享經濟繁榮」因素難以發揮作用,即使好景,亦無法得到理想加幅。

  新機制要到2026年才實施,今年10月是最後一次「兩年一檢」交報告,計出明年5月1日低資新金額。筆者在會上提出兩點要求:第一,糾正舊機制的不理想狀態,引入40.5元作為基數,彌補落後於通脹的缺失;第二,新機制只是由「極之不理想」進步至「不理想」,實施5年後應及早重新審視方程式,確保「共享經濟繁榮」因素令基層勞工真正分享到經濟發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