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從源頭減少垃圾
垃圾收費並非減廢的唯一措施。新加坡以「零垃圾國家」為目標,垃圾處理遵從「3R」(Reduce、Reuse、Recycle)原則,即「減量化、再利用、再循環」,注重減少垃圾產生的源頭,如減少過度包裝等,並在垃圾無害化處理和再回收利用上下功夫。
相較於日韓,新加坡的垃圾分類制度不複雜,主要分為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兩大類。不可回收的垃圾會送往垃圾焚化廠焚燒,垃圾經焚燒後體積一般會減少90%,再做無害化填埋處理;剩餘的可回收垃圾,會運送到垃圾處理廠由專門機器和部分人工分揀,將其中的塑料、玻璃、金屬等分離,用於銷售或二次加工,殘餘部分再處理後製作磚頭或用於鋪路。
新加坡當局致力於減少約佔生活垃圾總量三分之一的包裝垃圾。新加坡政府、企業和非政府組織於2007年聯合發起簽署了「自願包裝協議」。根據協議,簽署協議的公司,包括產品製造商、零售商、批發商等,要自發制定減少包裝數量的標準。根據計算,從協議簽署至今,已減少包裝生活垃圾數萬噸,政府節約了數億新加坡元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