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中醫藥學會倡學《醫師規》 上好醫德必修課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羅洪嘯 北京報道)醫乃仁術,無德不立。在5月30日全國科技工作者日到來之際,中華中醫藥學會發出倡議,號召廣大會員和中醫藥工作者學習踐行《醫師規》,充分認識中醫藥倫理道德、嚴格規範醫療行為,確保在日常工作中能夠遵循醫道、恪守醫德。《醫師規》中要求中醫工作者應秉持「大醫精誠」精神,列明「誠、淨、嚴、精」四條,每條分為「必須」「應當」「不准」三個層次,共12項。
《醫師規》為國醫大師孫光榮制定
《醫師規》為國醫大師孫光榮2007年為其弟子制定,他強調中醫人才培養要「首重德行」。孫光榮曾首倡「中和思想·中和辨證·中和組方」,為中醫藥發展作出了諸多貢獻。《醫師規》所蘊含的豐富中醫學理念、原則、方法,尤對中醫行業之倫理現狀極具針對性、可操作性。
《醫師規》中對醫師不准從事的諸多行為進行了明確,包括醫師不准由於種族、國籍、信仰、性別、出身、地位、病種、病情及經濟狀況等因素歧視甚至拒診、拒治病人;不准參與、支持違背人道主義的行為;不准在非診療必須時為炫耀醫術或為謀取利益而開具大檢查、大處方;不准以任何方式接受企業及其中介為推銷其產品而提供的贊助、提成、宴請、禮品、旅遊、休閒等利益輸送。不准挾技危害患者或讓患者在不知情時承擔隱性的治療風險;不准在未徵得患者同意的情況下,以傳授、指導為名洩露可能造成傷害患者身心的隱私。
《醫師規》還特別強調了醫師的學術道德行為,要求醫師必須以「精」執業,不准自行對患者試用未經政府批准使用的藥物、醫技、醫療器械;不准隱瞞、銷毀原始診療資料;不准在自身論著中剽竊、抄襲他人論文、著作;不准利用電視、廣播、網絡、報紙、圖書、課堂、帶教等平台或載體,宣講、傳授、傳播違背道德、違背科學或非自身熟悉專業的知識和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