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平台申虛資交易牌照


  過渡期於月底屆滿 無申請牌照須結束業務

  證監會於年前推出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發牌制度,設有的1年過渡期將於本月底結束。證監會表示,截至昨晚,已向兩個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發出牌照,並有18個平台正在申請中,另有11間牌照申請已被退回、拒絕或撤回。總體而言,本港在開拓虛擬資產交易「新賽道」得到市場積極回應,此外,財庫局指,市場看好本港在虛擬資產交易領域的潛力。

  證監會昨發表聲明指,在6月1日之後,所有在港營運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均須獲證監會發牌,或屬「被當作獲發牌」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申請者。一旦違反,將會對任何違法行為採取一切適當行動。

  今年6月1日後,虛擬資產交易發展將邁進另一新階段。若證監會認為該些申請者,能符合基本發牌和監管要求、在發牌制度生效前已在港有實質運作等,便會於6月1日起,按法例暫時不將這些原有平台視作無牌經營處理,讓其在監管下繼續提供服務予現有客戶。然而,市民和投資者須注意,證監會尚未正式發牌予這些平台。

  至於未有在2月29日期限或之前提交牌照申請的平台,必須於5月31日或之前結束在港業務。投資者應盡快結束在這些平台開立的賬戶。

  將進一步完善規管框架

  證監會指,將加強廣告宣傳,提醒投資者應只在獲證監會正式發牌的平台買賣虛擬資產。同時與政府保持緊密溝通,盡快處理所有平台申請。

  展望未來,本港將進一步完善規管框架,包括規管虛擬資產場外交易服務提供者,為虛擬資產行業構建穩妥的生態系統,促進其負責任並可持續發展。

  證監會強調,被「當作獲發牌」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雖已承諾加強其政策、程序、系統及監控措施,以符合監管規定,但仍需顯示這些措施實際實施和成效,並能獲證監會信納。而這些平台在未正式獲得發牌前,證監會並不預期它們積極推廣其服務,或與新零售客户建立業務關係。

  財庫局:虛擬資產發展良好

  另一方面,自政府2022年10月發表《有關虛擬資產在港發展的政策宣言》後,本港虛擬資產近年有長足發展。

  財庫局昨發表文章,表示本港秉持「相同業務、相同風險、相同規則」原則,透過建立整全規管制度,應對在洗錢和恐怖分子籌集資金的風險,同時保障投資者。政策方向體現於證監會的虛擬資產平台規管制度,指穩健透明而與時並進的規管環境,是Web3發展和金融創新的首要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