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樓市限購調整優化新政要點
社保或個稅年限要求
●非滬籍居民家庭及單身人士購房繳納社保或個稅年限從「連續繳納滿5年及以上」調整為「連續繳納滿3年及以上」
●新城以及南北轉型等重點區域的非滬籍人才購房繳納社保或個稅年限從「連續繳納滿3年及以上」調整為「連續繳納滿2年及以上」
●自貿區臨港新片區的非滬籍人才購房仍執行「連續繳納滿1年及以上」規定
擴大購房區域
●將新城以及南北轉型等重點區域的非滬籍人才購房區域,擴大至所在區全域
●非滬籍單身人士購房區域,擴大至外環內二手住房
調整政策口徑
●取消離異購房合併計算住房套數規定,對夫妻離異後購房的,不再按離異前家庭計算擁有住房套數
●調整住房贈與規定,已贈與住房不再計入贈與人擁有住房套數
支持企業購房
●對企業購買小戶型二手住房(指2000年前竣工、建築面積70平米及以下二手房)用於職工租住的,不再限定購買住房套數
大公報記者倪巍晨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