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擬修例 賦權處方代辦工程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針對部分大廈長期未遵辦消防指示,香港特區政府正擬今年7月修訂《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包括賦權消防處、屋宇署為未遵辦消防安全指示的業主,代辦消防安全改善工程,事後收回費用。消防處處長楊恩健認為,屆時將加大消防安全審核委員會功能,除了評估大廈長期未能遵辦指示的原因外,亦為評估消防風險訂立框架和評審機制,預料訂立評審機制框架需時3個月。
事後再收回費用
楊恩健指,商住樓宇公共地方的改善工程,經常因不同問題未能展開,現時超過十年仍未遵辦消防安全指示的樓宇有超過200幢,主要原因為業主失聯或不在港,導致無法籌組法團,未能聘請消防顧問進行工程。而修例可賦權有關部門介入有關大廈,代辦消防裝備升級工程,事後再收回費用。被問到代辦工程會否減低業主主動遵辦消防指示的動力,他指政府須作出平衡和估算。
他續指,現時消防安全審核委員會涵蓋屋宇署、消防處、業界、專家等成員。修例後,委員會將以3個月時間,除考慮哪些樓宇長時間未遵辦消防指示,亦會考慮消防風險高,訂出框架、制定機制,以定出要先代辦工程的大廈,例如優先處理「三無大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