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出康城鑿穿主力牆 業主承建商等涉6控罪

  【大公報訊】記者王亞毛報道:將軍澳日出康城首都一個單位在去年5月裝修期間,拆毀部分主力牆,社會嘩然,屋宇署昨日表示,已完成調查,並按照《建築物條例》,向有關單位的業主、工程承建商、室內設計師提出合共六項檢控,有關聆訊定於明年2月展開。有當區區議員表示,政府提出檢控,可對其他業主以儆效尤。

  據了解,涉事單位是一個三房單位,裝修工程拆去部分主力牆,改建為主人房的房門。屋宇署隨即跟進,向業主發出法定命令,要求於30日內完成修復工程;並調查責任誰屬問題,包括業主、裝修工程設計師和施工承建商。

  區議員:以儆效尤

  屋宇署昨日回覆傳媒查詢表示,已完成調查,並根據調查結果及經徵詢律政司意見後,按照《建築物條例》第40(1AA)及40(2B)(b)條,向有關單位業主、有關工程承建商和室內設計師提出合共六項檢控。觀塘裁判法院已發出傳票,提告詳情將於聆訊前一日在法院網頁公開。

  屋宇署表示,根據《建築物條例》,任何人明知而在未事先獲得屋宇署的批准及同意,展開或進行建築工程,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罰款4萬元及監禁兩年,及可就罪行持續的每一天,另處罰款2萬元。與任何建築工程直接有關的人,如進行或已進行該等工程,或授權或准許或已授權或已准許進行該等工程,而工程進行方式相當可能導致任何人受傷或任何財產損毀的危險,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三年。

  西貢區議員方國珊昨日表示,據了解,屋宇署早前已對涉事單位完成復修,確認安全且對大廈結構沒影響。她認為署方提出檢控,可對其他業主起到以儆效尤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