灣區人才協作要落到實處

  劉韋瑋 資深傳媒人

  一連兩日的「香港·全球人才高峰會」本月初圓滿結束。粵港澳大灣區「9+2」城市代表在會上共同簽訂《關於推進粵港澳大灣區人才服務合作備忘錄》,為高峰會帶來圓滿謝幕。《合作備忘錄》旨在貫徹落實國家推進大灣區人才高地建設的決策部署,加強人才交流和合作、實現共贏。簽訂《合作備忘錄》只是第一步,往後粵港澳三地如何真正實現當中的目標,值得外界關注。

  「人才荒」的問題並非大灣區所獨有,「搶人才」已成為近年不少國家和地區的重要政策舉措。國家推進大灣區的發展,正是希望通過加強大灣區內地九市和港澳之間的融合協作,達至產業分工和優勢互補。在這個背景下,制訂共同的人才政策可以說是必要之舉。三地共同推廣既可增加對人才的整體吸引力,提升大灣區「搶人才」的籌碼,讓各市獲得各自所需的人才。不過,基於「兩制」的差異和各地發展程度不一,粵港澳三地過去一直奉行相對獨立的人才政策,甚至在人才爭奪上存在一定的競爭關係,三地要克服政策和法律差異,以及各自官僚體制的局限,才是當中的關鍵。

  要在「合作」前提下取得實質突破,必須有強而有力的政策支持。具體操作上,三地「加強宣傳推廣」、「構建服務平台」等並不難,但要真正建立灣區「人才庫」,需要進一步政策創新,而區內人才流通自然是首要解決的問題。目前,港澳與內地之間仍然實行出入境管制。人才「南下」除了循各個人才計劃外,內地居民來港從事商務或科研活動,均須向內地申請「商務簽註」或「往來港澳人才簽註」;人才「北上」方面,非中國籍居民也要申請相應簽證。儘管三地政府近年在這方面落實了不少便利安排,但長遠而言,仍必須在現有政策框架以外,爭取落實更具靈活度的人才跨境安排,才可實現到人才自由流通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