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男涉電騙「洗黑錢」罪成 加刑各囚30個月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香港警方為加強打擊詐騙及洗黑錢案,再次成功就定罪被告向法庭申請加刑。兩名長者去年墮入「猜猜我是誰」電話騙案,分別被騙3.5萬元及7萬元;警方拘控兩名涉案男子。兩被告早前被裁定「洗黑錢」罪成,昨日在區域法院判刑。控方根據《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申請加刑,法庭經審視後批准控方申請,兩被告加刑百分之二十五,各被判監30個月。

  兩名被告分別為33歲姓張男運輸工人及34歲姓黃無業漢。案情指,兩宗騙案分別在2023年2月9日及10日發生,兩名分別69歲和80歲婆婆接獲假扮其家人的騙徒電話,訛稱因干犯刑事案被捕,分別要求3.5萬元及7萬元保釋金。兩名受害人取出存放在家及銀行的現金,按騙徒指示到寓所附近將款項交給一名男子;事後兩名受害人致電家人查詢始知受騙。警方同月先後拘捕兩名疑犯。

  同類案件被捕者增 警研申加刑增阻嚇

  屯門警區刑事支援隊主管偵緝督察黃嘉鴻昨日在庭外表示,近年涉及同類型案件的被捕人數有上升趨勢,警方會就相關案件與律政司研究,向法庭申請加刑,以增加阻嚇力。

  他強調,今次案例再次向社會發出一個清晰的警告,協助騙徒收取贓款,有可能招致嚴重法律後果,又呼籲市民切勿因一時貪念或搵快錢心態,將個人戶口租、借、賣給其他人,即使戶口持有人無實際操控戶口,以免觸犯洗黑錢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14年及罰款500萬元。

  資料顯示,香港警方在上月3日總結代號「馭浪」的反詐騙及反洗黑錢行動時透露,警方與律政司合作的加刑案例中,兩名年齡介乎22歲至23歲被告,因為數千元報酬而提供傀儡銀行戶口,在短短一星期內分別清洗330萬至780萬元的黑錢,最終法庭加刑兩成,需要服刑26個月至38個月。今年3月,一名在「猜猜我是誰」騙案中,向94歲老婦收取騙款的的18歲青年,承認一項「串謀詐騙」罪。法庭強調,被告人在案中擔當重要角色,而有關電話騙案在本港十分猖獗,故法庭經審視後,批准控方的加刑申請,該名男子由原被判監32個月,加刑至4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