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黎受審】法庭頒令禁披露證人保護計劃資料

◆黎智英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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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三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力危害國家安全案,昨踏入第七十八日審訊,辯方昨日繼續盤問國安警黎國勇,就黎國勇曾經與本案證人陳梓華會面過程進行盤問。同時,經控辯雙方商議後,法庭頒下命令,禁止任何人,包括報章及傳播媒體以任何方式透露、發布或報道在本案聆訊中任何可能導致關於參與者,或曾是參與者或曾被考慮納入任何保護證人計劃內的人的身份,或所在地點的資料、或危害此人安全的資料。任何違令者,可能會被視作藐視法庭。

  辯方在盤問國安處偵緝警署警長黎國勇時提到,2022年8月至11月9日期間,黎國勇曾14次探訪陳梓華。辯方昨日根據黎的記事冊記項,提到當天及翌日到收押所的調查情況。辯方展示調查報告,其中提到黎國勇在11月9日與陳梓華會面情況,11月10日,黎國勇與下屬到收押所與陳梓華會面,並由其下屬向陳梓華錄取6頁口供。黎國勇供稱,當日他與其下屬受指派向陳梓華錄取口供,其下屬向陳梓華錄取口供時以電腦撰錄,陳梓華在口供紙簽署。

  辯方向法庭表示,控辯雙方經討論及協商後,決定暫停盤問黎國勇,要求案件押後至下周一(5月20日),讓辯方重新考慮盤問方向。在黎國勇避席後,辯方提出,黎國勇的供詞提到他在2021年11月11日到荔枝角收押所探望張劍虹,現時正向懲教署申請張劍虹的探訪紀錄,希望押後聆訊。

  法官質疑辯方無向證人指出辯方案情

  法官杜麗冰質疑,辯方並沒有向證人指出辯方案情,除非辯方指控在證人錄取口供過程中遭受威逼而捏造證供,否則無助於辯方案情。辯方解釋稱,爭議警方曾「指導」證人如何錄取口供。法官李運騰質疑,早前盤問時,辯方並無向證人提出指導(coaching)等字眼。辯方則稱曾提及「游說(persuade)」等字眼,惟法庭指辯方當時只是「提問」,沒有「指出」。

  經控辯雙方休庭商議後,法庭應控辯雙方申請頒下命令,表示基於本案情况,為了保障公眾的利益,並避免對本案法律程序構成任何實質風險,法庭禁止任何人,包括報章及傳播媒體,以任何方式透露、發布或報道在本案聆訊中任何可能導致關於參與者,或曾是參與者或曾被考慮納入任何保護證人計劃內的人的身份,或所在地點的資料、或危害此人安全的資料。任何違令者,可能會被視作藐視法庭。

  辯方稱,會暫停對黎國勇的盤問,建議法庭可繼續傳召其他證人,以免浪費法庭時間,惟法官杜麗冰認為此舉或會令到情況變得混亂。法庭最後決定於下周一繼續處理此議題。

  ◆香港文匯報記者 葛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