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稿】特赦證人揭黎公司向陳梓華付8萬元
控方昨日下午傳召特赦證人、前壹傳媒集團營運總裁兼財務總裁周達權出庭作供。周達權表示,2020年2月,他與黎智英的私人助理Mark Simon共同簽署黎智英私人公司Dico(力高顧問有限公司)的支票,向陳梓華支付港幣80,273元,他不知道也沒有問原因,只是黎智英批准付款要求,會計部出支票讓他簽署。
周達權在2020年2月16日獲准豁免起訴,條件是他須在欺詐案、串謀勾結外力危害國家安全案、發布煽動刊物案中作出真實及完整的供詞,控方就不會向周達權提出檢控。
周昨日供稱,2019年至2021年,他以信託方式代黎智英持有Dico的股份,另一股東則是黎智英。Dico的財務及所有交易均由黎智英及Mark Simon決定,兩人中任何一人都可以決定Dico支付款項。
2020年2月,周達權與Mark Simon共同簽署Dico的支票,向陳梓華支付港幣80,273元。周達權稱,他只是黎智英批准付款要求,會計部出支票讓他簽署,他「無問到、唔知道」為何Dico要向陳梓華支付該筆款項。
控方提到英屬處女群島(BVI)離岸公司「LACOCK Inc.」原由黎智英100%持有,在1996年開設滙豐銀行戶口,2018年至2020年的銀行戶口授權簽署人為黎智英、周達權及Mark Simon,而黎智英將LACOCK Inc.的股權、銀行戶口及董事職位轉讓予陳梓華,令陳梓華成為該公司銀行戶口的唯一控制人。據周達權稱,LACOCK Inc.在2016年至2019年的董事為黎智英及周達權,但自己當時只是掛名股東及獲授權簽署該公司文件。
陳獲贈離岸公司股權
控方展示電郵顯示,Dico職員Evan Lau告知Mark Simon及周達權,LACOCK Inc.的全部股份均授權轉讓予陳梓華。周達權昨日供稱,約於2019年9月26日上午,Mark Simon到其辦公室稱:「陳梓華幫黎生做咗嘢,黎生話將𠵱間公司轉咗畀佢作為酬勞。」周達權稱自己當時「就無再問落去啦」,而且他不知道陳梓華是誰。
在周達權在2019年6月傳給黎智英當年5月的開支簡表中,控方指其中一項名為「Mark's Project」的支出為300萬港元,另一項為200萬美金的「Remittance to Lais Hotel Properties Limited」。周達權供稱,該300萬港元是給予Mark Simon「做一啲project」,「Mark無同我講,我係唔會去問,但我估嗰時係2019年6月,都會係海外文宣嘅。」另200萬美金是Mark Simon要求他轉賬到Lais Hotel Properties Limited,但「無好實際講原因,Mark剩係講黎智英同意」。◆香港文匯報記者 葛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