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桂思裁定死於不幸 陪審團提五建議

  聯合醫院兩名醫生於2017年疑因「開漏藥」,致患腎病的乙肝帶菌者鄧桂思出現急性肝衰竭,兩度換肝後不治。死因庭展開長達13天的死因研訊,陪審團昨日退庭商議7小時後,以4比1大比數裁定女事主因服用高劑量類固醇,但沒有同時處方抗病毒藥物,導致乙肝發作,死於不幸,並向醫管局提出五項建議。鄧桂思的長女胡尚佑昨到庭聽審,但離開時無回應傳媒提問。

  陪審團提出五項建議包括:(一)有關處方高劑量類固醇使用時間,服用少於7天,仍要歸納為高風險類別,並需處方抗病毒藥;(二)即使乙型肝炎帶菌者沒病徵,局方仍可考慮資助到私家診所做定期檢查;(三)教育乙肝帶菌者注意事項及症狀;(四)醫生排板紀錄須清晰,並讓其他診症醫生都能理解;(五)化驗室取消測試時,需交代原因。

  鄧桂思於2008年6月在聯合醫院檢查時確診為乙肝帶菌者,2016年7至8月被發現腎功能受損,至2017年1月五度到聯合醫院腎科覆診。同年4月1日她再到聯合醫院覆診,獲處方高劑量類固醇,但醫生並無同時處方抗病毒藥致出現急性肝衰竭,其後要入住瑪麗醫院兩度換肝,同年8月26日不治終年44歲。陪審團裁定鄧桂思因急性肝衰竭需換肝,後因組織性肺炎及胸腔積液致敗血症死亡,缺氧缺血性腦病變是成因之一。

  聯合醫院指尊重死因庭裁決,會詳細研究裁決及跟進法庭建議,並承諾為家屬提供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