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GO董事騙教育局千萬元撥款罪成候懲
香港文匯報訊 香港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校聯支援協會有限公司(校聯)一名時任董事,在申請為中小學生舉辦課後活動時,串謀機構一名時任經理詐騙教育局撥款共逾一千萬元。涉案董事經審訊後昨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兩項串謀詐騙及一項串謀使用虛假文書的副本三項罪名成立。法官譚思樂將案件押後至5月28日判刑,其間兩名被告還押懲教署看管,又批准控方申請充公令,相關聆訊將於7月5日進行。
昨日被裁定三罪成立的何顯華(55歲),案發時為校聯時任董事,同案被告文海欣(33歲)則為校聯時任經理。文早前承認兩項串謀詐騙罪名。
案情透露,何顯華及文海欣案發時分別為校聯的董事及經理,何顯華妻子則是扶苗關注協會有限公司(扶苗)的董事。校聯及扶苗均為非政府機構,同獲教育局批准推行「校本課後學習及支援計劃—區本計劃」(該計劃),透過舉辦中小學課後活動提升清貧學生學習效能,擴闊他們在課堂外的學習經驗。
教育局於2015/2016及2016/2017兩個學年,分別向校聯及扶苗撥款逾650萬元及逾380萬元,於該計劃下為多間學校舉辦72個項目。何顯華及文海欣於2015年3月至2017年4月期間,與校聯職員及扶苗董事串謀詐騙教育局,訛稱於該72個項目獲聘任的兼職導師均與校聯或扶苗訂立合約,時薪為165元或195元。
何顯華又於2016年10月至2017年1月期間,串謀妻子使用虛假文書的副本,意圖誘使教育局接受它們為真確。該等虛假文書為校聯及扶苗兩個銀行賬戶的銀行結單,以及由該兩個銀行賬戶開出的332張支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