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閉空間」工作需萬無一失

  黃江天 資深法律人

  繼西九龍商場地底作業有兩名工人懷疑吸入沼氣死亡後,近日又有清洗工人於沙井內因硫化氫的奪命工傷意外,令人難過,引起社會關注密閉空間的工作安全。

  「密閉空間」是指被圍封的地方,基於其性質,會產生可合理預見的「指明危險」。根據現行規例,「密閉空間」包括任何會產生該等危險的密室、儲槽,下桶、坑槽、井、污水渠、隧道、喉道、喉管、煙道、鍋爐、壓力受器、艙口、沉箱、豎井或筒倉等。而指明危險包括:因發生火警或爆炸而引致的嚴重損傷;因體溫上升而引致的喪失知覺;因氣體、煙氣、蒸氣或空氣貧氧而引致喪失知覺或窒息;因任何液體水平升高引致遇溺;因自由流動的固體而引致工人窒息的危險;或指因陷入自由流動的固體而引致任何正在工作的人無力達至可呼吸空氣的環境的危險。

  勞工處的工作守則及指引,訂明在密閉空間工作的風險管理措施,包括制訂安全施工系統、使用認可呼吸器具和安全吊帶、制訂應急程序等。在密閉空間工作,必須年滿18歲及持有勞工處長授權發出相關證明書的「核准工人」,由「合資格人士」進行危險評估,並就工人的安全和健康作出建議。無論是合資格人士或核准工人,必須完成勞工處認可的訓練課程,內容包括相關職安健法例的要求,常見的密閉空間危害等。

  而相應安全預防措施,包括進入密閉空間前,須截斷及鎖好可在內造成危險的機械設備的電源;封閉內含物可造成危害的喉管或供應管;須測試以確保在內沒有任何具危害性的氣體存在以及並無空氣貧氧情況。在密閉空間內工作進行時,須確保只有核准工人才可進入;確保有人駐外與空間內的工人保持聯絡;將危險評估報告及證明書展示於入口的顯眼地方;並確保所採取的安全預防措施持續有效。

  前年政府才修訂法例,提高罰則,加強阻嚇力。但不幸事件仍接二連三,其實各持份者,提高工業安全意識才最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