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定國:國安條例終審權在香港

  香港文匯報訊 特區政府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近日分別出席香港明天更好基金舉辦的午餐會,以及廠商會會董晚宴,與不同界別就《維護國家安全條例》進行持續解說及交流。昨日他在社交平台上強調,香港有獨立的司法制度,《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的所有案件都在香港審理,終審權也是在香港。

  林定國指出,條例立法過程嚴謹,政府認真回應議員質詢,亦適當地提出修正案,回應持份者的意見。他認為,在判斷一條法例是否足夠清晰時,要整體考慮構成罪行的所有元素,顧及這些定罪元素之間的關連及關係,而非抽出個別元素或字眼就指控整個罪行含糊。

  他指出,條例符合國際人權自由標準,例如回應傳媒業界的期望,加入「公眾利益」作為「非法披露國家秘密」的答辯理由。條例加入措施保障「無辜第三者」(innocent third party),免受疑犯或潛逃者的行為影響。另外,條例的執行設有制度上的保障,杜絕濫用的情況,例如需要取得律政司司長書面同意才能進行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