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班嬰兒屬什麼國籍?

  黃江天 資深法律人

  內地「五一」長假期快到了,又是香港出入境旅遊高峰期。旅途中,若有嬰兒在茫茫大洋萬丈高空的航機心急搶閘出世,呱呱而不墜地。出世紙由誰簽發?嬰兒又是什麼國籍呢?

  國籍的取得或喪失,由每個主權國的國籍法來規定。國籍的取得,可分為原始(先天)及後天兩種,原始取得是指嬰兒出生後依各國規定而取得的國籍;而後天則是指因收養、歸化、結婚、移民等原因而導致轉化取得其他國籍。原始取得,主要按「人」與「地」,分有血統和屬地兩種原則。血統,又稱屬人主義,以出生者的血統(即父母國籍)為標準確定其原始國籍。血統再分單雙系,單系又稱父系血統,優先採用父親國籍,只有在子女是非婚生時隨母親;兩系指參考父母雙方,出生地不影響國籍。相對的,則是出生地主義,又叫屬地原則,即凡在該國領土出生者均可取得該國國籍,如美、加、阿根廷和意大利等。

  美國規定,凡於其12海里領海線和領空內飛機出生,則擁美籍。按《國際民用航空公約》,航空器被視為虛擬領土,搭乘航機就等於身處其登記地,且適用該國法律。曾有從非洲加納飛往倫敦的英航上誕生的嬰兒,護照「出生地」寫的不是城市名,而是在「XX以南10公里上空的航班上」。

  在飛機或船上出生,通常由飛行所在國或航行所在水域的法律解決,但並非所有國家都有這方面的規定,更大問題是在不屬任何國家的公海上空。為免無國籍的「國際人球」出現,故有《減少無國籍狀態公約》。規定締約國對在其領土出生,非取得該國國籍即無國籍者,應給予該國國籍。凡在船舶上出生者,應視為在船舶所懸國旗的國家領土內出生;在飛機上出生者,應視為在飛機的登記國領土內出生。

  中國奉行血統主義,國籍法規定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中國公民,本人不論出生在中國或外國,均為中國國籍。且不承認雙重國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