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水集/人命關天

  都說工業意外「一宗都嫌多」,事實卻是有關事故不絕如縷,令人痛心。4名工人前晚在沙田進行渠務工作期間感到不適,其中2人自行爬出井外,另2人在井下昏迷,被救出後不治身亡。

  4名工人當時在清洗污水渠,理論上,在沙井外使用高壓水槍就可以清洗,毋須進入沙井內工作。為何4名工人會進入沙井?進入沙井有沒有向渠務署報備?承辦商有沒有做足地面應急救援準備?這是事故調查的重點方向。

  這是人命關天的大事,特區政府高度重視,沙田警方重案組已介入調查。有關工程已經暫停,進行安全檢查。涉事承辦商競投政府合約工程的資格亦被暫停,不排除延長暫停期限,直至從「認可名冊」中刪除。

  沙井下或有硫化氫、甲烷、一氧化碳等毒氣,渠務工程最大的風險是中毒。為確保施工安全,政府一早訂立《工廠及工業經營(密閉空間)規則》及《工作守則:密閉空間工作的安全與健康》。根據有關規定,進行渠務工程時,需要有合資格人士事先進行空氣評估,工作期間要進行空氣監測,並確保現場通風,做好應急救援準備等。如果嚴格根據有關指引行動,可以將意外風險化於無形。

  但有些人自以為經驗豐富,或者為了趕工,未做足安全措施就匆匆下井。工程承辦商應負起最大的責任,作為政府工程的承辦商,必須嚴格按照指引行事,包括密切監察工程的執行過程,為工友做足安保措施。但有些承辦商接下工程後,為了節省成本,不願做足安全防護措施,或者一轉手將工程分判給其他小公司,同時將責任也外判出去。

  政府部門也無法置身事外。去年9月柯士甸道發生同類沙井中毒奪命事故,引發全城關注。政府其後修訂密閉空間工作守則,本計劃今年上半年完成,未料守則尚未修訂,意外再次發生。有關部門需要加快有關修訂工作,並考慮提高罰則,配合日常的安全檢查,確保承辦商嚴格按照指引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