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提升防火安全意識

  劉韋瑋 資深傳媒人

  佐敦華豐大廈日前發生三級大火導致五死及多人受傷,引起社會對舊樓管理和消防安全的關注。連日來,傳媒從不同角度揭露大廈存在的種種問題,包括多年來未有遵從強制驗樓令、未有遵從消防安全指示等,反映自上世紀90年代嘉利大廈火災發生至今三十多年,當局始終未把這些問題解決,令人失望。

  平情而論,當局在舊樓管理和消防安全方面,過去多年的確下了不少工夫,以「組合拳」的形式,在政策、行政和法律層面配套,逐步完善對舊樓的監管機制,包括推出強制驗樓和驗窗計劃,修訂《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對舊樓消防設備提供更清晰的要求,並加上《旅館業條例》對持牌賓館需符合《建築物條例》和《消防條例》的基本要求,以及正就劏房訂立最低標準等。

  不過,制訂機制之後,在執行方面卻顯得有心無力。事實上,機制就算盡善盡美,倘得不到有效執行,仍然只是空中樓閣。舊樓消防安全一直並非執法部門最優先處理的事項,由於本港的舊式樓宇數量龐大,執法資源和力度不足。樓宇業主有法不依、拖延遵令的情況屢見不鮮,加上市場缺乏相關的專業人員,設備和服務供應商基於利潤微薄而不願承接舊樓的消防安全項目等因素,導致舊樓提升消防安全的進度緩慢。

  再者,從問題的根本出發,市民的安全意識才是關鍵,皆因市民,特別是業主和租戶才是消防安全的最大持份者。倘若法團和業主仍然抱持僥倖心態,基於個人利益而逃避法律要求,拒絕提升消防設備;租戶住客只為一己之便而罔顧公眾利益,繼續胡亂於舊樓公共空間堆放雜物、拋棄煙頭和助燃物等,那麼再嚴苛的罪責和罰則,均無濟於事。期望當局繼續加強公眾教育,市民亦要吸取以生命換來的教訓,把消防安全和性命財產放於第一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