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抹黑香港 自證幕後黑手

  傅健慈 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 香港基本法教育協會副會長 北京交通大學法學院兼職教授

  英國又發表所謂「香港半年報告」,外相卡梅倫罔顧事實,在報告稱香港「反對派幾乎被完全消除」,並惡意批評香港完成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不符合國際標準、違反國際人權法;他更揚言會庇護在英的反中亂港通緝犯。英國再以政治凌駕法治公義,企圖借散播顛倒黑白的謬論,抹黑香港國安法律,破壞香港繁榮穩定,再次證明包括英國在內的外部勢力正是反中亂港的幕後黑手。

  2019年,反中亂港分子勾結外國勢力,打着民主自由的榥子,在香港煽動港版「顏色革命」修例風波,導致黑暴氾濫,荼毒年輕人,令香港法治穩定受到嚴重創傷。中央採取果斷有力措施,出台實施香港國安法止暴制亂,恢復法治秩序,為香港撥亂反正,引領香港發展重回正軌。今年3月,香港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履行憲制責任,進一步構築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屏障,鞏固香港由治及興的良好局勢。

  法治、人權自由和司法獨立是香港的社會核心價值,香港居民的人權自由受到基本法的保障。香港國安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明確規定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同時尊重和保障人權,依法保護香港居民根據基本法、《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有關規定享有的包括言論、新聞、出版、結社、集會等權利和自由。

  事實證明,包括《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在內的維護國安法律,符合香港的實際需要和國際慣例國際標準,也明確規定執法機構行使權力必須符合法定條件,完全遵循合法比例及必要原則,不會對在港外國機構和人員的正常活動產生影響,更促進本地和海外投資者信心,營造更好環境,有利招商引資。相比之下,英國等西方國家有關國家安全的法律條文更嚴苛、刑罰更重。

  至於卡梅倫妄稱,特區政府將國家安全法律「域外化」, 例如香港警方向潛逃海外的反中亂港分子發出通緝令,當中不少人現居英國。卡梅倫表示, 香港國安法在英國無任何效力,英國跟香港或中國沒有有效的引渡協議,會保證在英逃犯的安全。這充分表明,英國充當反中亂港分子的庇護所,反中亂港死心不息。香港國安法有域外效力,香港警方追捕通緝犯有理有據,不容英國干擾阻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