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廈漠視驗樓令 研簡化檢控

  重訂消防安全執法優次 甯漢豪認同需加大罰則

  發生奪命三級火的佐敦道華豐大廈,被揭發拖足16年仍未完成消防安全指示。而《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生效至今17年,遵辦指示的舊式大廈不足38%。發展局局長甯漢豪昨日表示,業主漠視政府發出的指令,並承認政府的執法力度不足,必須加強執法效能。她透露政府正研究循簡化檢控程序的方向改善情況,包括不用等屋宇署發出驗樓通知,而是到期便要驗樓,否則將有定額罰款;如果再犯,罰則便會越來越重。

  佐敦華豐大廈上周三(10日)發生三級火警,釀成5死40傷,其中一名在伊利沙伯醫院留醫的男傷者,昨日早上傷勢由嚴重轉為穩定,另外三名女傷者情況仍然危殆。

  甯漢豪昨日出席立法會財委會特別會議時指出,政府會重訂消防安全執法優次,集中資源處理單梯樓宇、多賓館或劏房的大廈等;局方亦正全力檢討《建築物條例》,簡化檢控程序。甯漢豪說:「去年連串樓宇外牆石屎剝落事件,一些大規模僭建個案,以及近日佐敦舊樓發生嚴重火災,顯示業主未有認真看待政府發出的指令,但同時亦顯示政府的執法力度不足夠。」

  在會議上,立法會議員田北辰表示,華豐大廈除了冷待消防安全指示,還拖足6年仍未遵辦強制驗樓,過去數年全港未遵辦相關指示的大廈,縱然被檢控,也從未有人監禁,他認為是時候修例。目前有約12,000幢樓齡達30年的舊樓未獲發強制驗樓通知,政府每年根據風險揀選600幢要求驗樓,議員認為太少。另一議員江玉歡就建議參考外地做法,例如立法要求大廈尤其住宅樓宇,每7年要做一次外牆檢驗、每10年要做一次大廈結構檢驗。

  甯漢豪表示,過去3年未遵從強制驗樓計劃通知的檢控個案當中,最多罰款近33,000元,平均罰款2,500元,未有監禁或緩刑個案。她同意有需要加大罰則,但程度需要考慮個案的嚴重性。她個人認為僭建或未遵從修改防火設施的嚴重性較高,因此要取得平衡。

  她又說,每次政府提出加強罰則,當發生事故時,社會便會支持;但當平靜一段時間,社會又會覺得「苛政猛於虎」,故希望政府和社會能下定決心,循着加重執管效能及加強對業主協助方面,要重錘入手。今年內政府會就修例提出建議,諮詢業界和公眾。

  華豐1樓健身中心傷感結業

  此外,華豐大廈經歷火劫後,內部多處滿目瘡痍,消防指最先起火位置位於大廈的1、2樓,而位處1樓的勁力健美中心,昨突然發公告指,因中心在火警中損毀嚴重,東主決定即日起結束營業。會員須於下周一(22日)晚上7時前取回私人物品,逾期將被丟棄。

  公告指中心自1982年3月開業以來,孕育無數健美運動員,多年來獲獎無數,並形容「今(昨)天是轟烈地退出健美舞台,傷感難免。」中心感謝各界連日來的關心慰問,希望會員化傷感為爆發力,不論是為個人健康或在健美舞台上繼續發光發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