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按明曦/投資移民炒熱非住宅地產\經絡按揭轉介營運總監 張顥曦

  特區政府上月推出「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以引進更多人才及吸引更多新資金落戶香港,為香港創造更多商機及投資機會。計劃推出至今逾一個月,獲得正面反應,至今已接獲雙位數字申請以及超過1600宗的查詢,反映香港仍為可靠及穩定的營商之地。過千宗查詢的內容主要包括申請程序、申請資格及獲許投資資產,筆者於此作出詳細說明。

  首先,此計劃的申請人必須為18歲或以上的外國國民、中國籍而已取得外國永久性居民身份的人士、澳門居民或台灣華籍居民,並且沒有任何不良紀錄以及符合一般入境及保安規定。申請人須在提出申請前兩年,證明自身絕對實益擁有不少於3000萬港元的淨資產。

  其次,申請人須投資最少3000萬元於「獲許投資資產」,獲許投資資產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為「投資資產」,包括股票、債務證券、存款證、後償債項及合資格集體投資計劃、有限合夥基金等獲許金融資產和非住宅房地產,投資門檻為2700萬元。第二部分則須向新的「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投資組合」投入300萬元,以支持創新及科技行業和其他有助香港經濟長遠發展的行業。

  租金回報率平穩向上

  筆者認為,現時投資非住宅房地產是一個合適的時機,購買工商舖只須繳付從價印花稅(AVD),如日後出售物業亦毋須繳交賣家印花稅,即買家轉售時不受限制,加上現時工商舖售價均顯著回落,租金回報率卻一直平穩向上,投資潛力優厚。

  如想投資非住宅房地產亦有注意事項,商用或工業用的非住宅物業包括寫字樓、商業樓宇、零售用單位及工廠大廈的樓花,但不包括土地及部分用作住宅用途的多用途房地產,投資上限為1000萬元。購買非住宅物業可向銀行承造最高七成按揭,年期最長20年,但按揭貸款部分不會被視作獲許投資資產。假設購入價值1000萬元的商廈單位,其中200萬元為由銀行申請的按揭貸款,視作獲許投資資產的款項將會為800萬元。

  如想了解更多「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的申請事宜,可向相關政府機構作深入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