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國斌:特區法院應嚴格實施國安法律

  圖:特區政府就基本法第23條立法獲社會支持。
  圖:特區政府就基本法第23條立法獲社會支持。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香港城市大學法律學院教授朱國斌在當天的研討會上表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是特區政府長期的建設工程,立法是其基礎性的子工程。《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的通過標誌着本地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制度的基本確立,其執行效果取決於有關方面是否能夠切實領會法律內涵,忠實執行法律,認真對待法律。

  準確理解 避免出錯

  朱國斌指出,雖然隨着《香港國安法》和《條例》的訂立和執行,香港的國家安全風險(至少從表面來看)有明顯降低,但這並不表示香港的國家安全風險不會隨着國內和國際形勢變遷而變化(改善或惡化),故有必要持續檢視香港的國家安全法律和制度,以保證它們能夠有效應對將來香港可能存在的其他仍未預見或預見不足的國家安全風險。

  朱國斌認為,特區法院應當系統、準確理解並嚴格實施國家安全法律。法院能否準確理解並有效落實《香港國安法》的立法原意和條文文意,將對特區能否落實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和制度有着舉足輕重的意義,故其角色十分重要。一方面,應當密切關注現實案例和司法實踐,保證理解執行不出偏差,並於法院出現理解偏差時,及時運用憲法、基本法和《香港國安法》的問題解決機制(立法的或解釋的)及時予以指明或校正;另一方面,法院如果能夠透過法庭判決(案例法)豐富完善相關法律內容,則應樂觀其成。

  大公報記者毛麗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