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膠產品列「有毒物質」 加政府被裁定違憲

  香港文匯報訊 加拿大於2023年12月底推出禁止使用即棄塑膠的規定,禁止進口、生產和銷售塑膠購物袋、飲管、攪拌棒、外賣餐盒、即棄餐具及固定多件罐頭的膠環,以實現在2030年前零塑膠垃圾的目標,然而這項政策受到商界挑戰,3間塑膠生產商提出訴訟,指加拿大政府將這些塑膠產品列為「有毒物質」,是「不合理且違憲」,加拿大聯邦法院裁定政府對有毒的定義籠統,塑膠生產商的指控成立。

  不過加拿大當局仍繼續推行走塑政策,要求法院暫緩執行廢除走塑令的命令。據當地政府統計,加拿大民眾每年丟棄300萬噸塑料垃圾,包括150億個膠袋,只有僅9%的塑膠垃圾被回收。至於加拿大的走塑令能否繼續執行,要視乎塑膠生產商會否進一步提出法律訴訟。

  全球每年產生3.5億噸塑膠垃圾

  聯合國環境規劃署(UNEP)指出,全球必須將即棄塑膠製品用量減半,以及大幅提升塑膠回收再利用率,同時推出替代方案,以遏止塑膠污染。2019年全球共產生3.53億噸塑膠垃圾,其中22%被送入垃圾堆填區、焚化或或棄置於大自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