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獨立黨」頭目煽分裂國家認罪囚5年

◆法官練錦鴻批評被告扭曲歷史。 資料圖片
◆法官練錦鴻批評被告扭曲歷史。 資料圖片

◆一名葡籍「香港獨立黨」頭目,昨在區域法院判囚5年。 資料圖片
◆一名葡籍「香港獨立黨」頭目,昨在區域法院判囚5年。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香港獨立黨」頭目黃煡聰(41歲),於2022年入境香港時被警方國安處拘捕,被控干犯香港國安法「串謀煽動他人實施分裂國家」罪。他早前認罪,昨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5年。法官練錦鴻批評被告扭曲歷史,鼓吹「港獨」,對國際政治生態無知,其帖文令外國政客為其所屬國家的利益,以香港被「壓迫」為借口,打壓及抵制中國和香港特區,有關帖文也會令人受扭曲的邏輯及膚淺口號影響,企圖以暴力去摧毀社會秩序,故將案件定為「情節嚴重」,即使有認罪扣減,也不得被判少於5年監禁。

  持有葡萄牙護照的被告黃煡聰(英國皇家音樂學院教師),被控於2020年7月1日至2022年11月1日(包括首尾兩日)期間,在香港與其他人串謀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旨在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行為,不論是否使用武力或者以武力相威脅。

  帖文上載網站屬有計劃行為

  法官練錦鴻判刑時指,無論涉案帖文是否由被告親自撰寫,但均上載至「香港獨立黨」的網站和社交平台,為時28個月,可見是有計劃行為。

  被告的帖文主要鼓吹對抗中央和特區政府的管治、提倡設立「臨時政府」、令香港「回歸」英國,成為英聯邦下的獨立主權國云云。練官狠批被告扭曲歷史,妖魔化中國政府,又鼓吹以政治、武力手段,乞求外國對付和摧毀中央和特區政府,又煽動「預備付出生命」的「義士」,眾籌「軍費」請僱傭兵,要求外國聯軍進攻香港,等等。

  法官批被告國際政治生態無知

  練官批評被告國際政治生態無知。對歷史稍有知識的人,都會知道被告的說詞「不符史實、不合情理、不切實際」,但帖文會授人以柄,令外國政客為其所屬國家的利益,香港被「壓迫」作為借口,對中國和香港特區打壓、抵制和批評。同時,「香港獨立黨」社交平台有數千人追隨,有關帖文會令不少人誤以為得到外國助勢,並企圖以暴力摧殘香港的社會秩序。

  練官坦言,最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被告在外國接受高等教育,約十年前移民英國,理應已「效忠別國、落地生根」,但他煽動香港人仇恨中央和香港特區,鼓吹以暴力推翻香港特區政府和宣揚「香港獨立」,故將案件定為「情節嚴重」。

  由於被告回港是為探親而非自動投案,主動認罪是唯一有效的求情理由,遂以監禁6年半為量刑起點。基於「呂世瑜案」案例,「情節嚴重」者刑期下限為5年監禁,故即使被告獲認罪扣減後,最終仍須判囚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