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廈奪命火之起火源頭】火頭疑是煙頭 焫着膠袋釀巨災
消檢過期未遵辦 門損灌煙不易撤 間隔改動救援難
佐敦華豐大廈前日發生奪命三級火,造成5死40傷。昨日調查出現眉目,初步認為起火源頭很可能在一樓天井,將調查煙蒂燒着天井雜物的可能性。消防處九龍南分區指揮官林建軍昨日表示,該大廈本身的消防年檢已過期未有遵從,大廈亦曾未經申請改動內部結構,單位有不同間隔致樓層人數增加,增加救援困難;此外大廈內接近正門入口的主樓梯部分防煙門有損毀,是導致樓梯有較大濃煙的原因之一,令居民無法從主樓梯逃生,對傷亡造成影響。◆香港文匯報記者 蕭景源
據了解,消防與警方經通宵調查,初步認為火警不涉刑事或縱火,起火源頭很可能在一樓天井,該處儲存了一批清潔工具和大量膠袋,一些平台遺留為數不少的煙蒂,懷疑因此導致火勢迅速向上蔓延。有消息指煙蒂肇禍屬其中一個可能性,亦會循電子裝置短路等其他可能性調查。
燈箱燒至熔化 產生有害物質
根據《消防條例》(第95章)中所指的火警危險,主要是指在大廈公眾地方存在的火警隱患。故此,以一般住宅樓宇而言,消防處會巡查其公用部分有否違反《消防條例》,例如走火通道有否阻塞等。據悉,今次火警大廈的走火通道並無受阻,相關政府部門會繼續跟進。
林建軍指出,今次起火範圍主要在面向正門的主樓梯以及1樓、2樓,該處位置嚴重焚毀。而華豐大廈共有三條樓梯,其中一條火警時幾乎沒有濃煙,有百多名居民經此樓梯逃走,但接近正門入口的主樓梯則受濃煙影響嚴重,居民無法從該樓梯逃生,事後經檢查發現該條主樓梯有數道防煙門損毀。
他續指,今次火警中,大部分高層單位未受火勢波及,但大廈內有不少劏房和賓館,需逐個敲門或爆破搜索,以確保沒有人被困。他透露,今次行動中的爆破比以往多,而現場有不少膠製建築物在牆邊,天井位置有不同種類的膠袋堆積,一樓部分燈箱燒至熔化,以致產生濃煙及有害物質。
塑膠燃燒熱力 較木材高一倍
他說,經翻查紀錄,消防處對上一次巡查華豐大廈是今年2月9日,當時並無發現問題,但今次救援過程中發現大廈本身消防年檢已經過期未有遵從,消防處有需要會採取進一步執法行動。
對於消防處指今次起火位置在大廈1樓、2樓大堂,且1樓有大量燈箱等塑膠物品堆積,消防顧問梁錦得指出,塑膠燃燒時,每公斤可釋出約40焦耳熱力,較木材高一倍,而今次大火有死者倒臥在7樓至8樓的梯間,反映火勢蔓延得十分迅速。
他推測當時現場「既高溫又大煙,完全不適合走火警,簡直地獄一樣」,認為若樓梯不適合走火警,居民最安全的做法便是留在單位等待消防救援。
田北辰質疑 何故長年未執法
今次火警亦揭爆,屋宇署早於16年前已要求華豐大廈更換防煙門等,但至今仍未獲遵從。立法會議員田北辰要求屋宇署盡快交代原因,須解釋為何十多年也沒執法。他指《建築物條例》若要求整改,但對方不遵從,除執法、罰錢及判囚外,認為還可以先出資為大廈做工程,然後再向業主收回,將來《消防條例》亦可以這樣做。
消防處前處長、香港工程師學會消防分部顧問林振敏直言「生命是自己的」,居民見到消防設備不合格,防煙門或走火通道有問題,必須投訴。他認為居民也有責任,要反思。除此之外,居民平日在未有火警時,亦應「預演」熟悉逃生路線,包括能否暢順到達地面或上到天台,並確保天台門沒有鎖上等。
至於面對大火「走與不走」,林振敏坦言需按照實際情況應變,一般而言樓宇的耐火性能最少可堅持1至2小時,防火門最低限度可耐燒半小時。若確定火頭相距較遠,例如在樓上數層或在樓下數層,則不一定要離開單位。就算要走火警,最重要帶備「逃生三寶」,即濕毛巾、鑰匙及手提電話,以便逃生時可用濕毛巾掩鼻,保護氣管避免吸入煙霧;若發現外間情況較屋內危險,亦可隨時用門匙開門返回安全地方;手提電話則可用來求救,通知消防人員自身受困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