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爭取與最高法建高層次恒常對接平台

◆林定國(右三)、張國鈞(左三)與法律界人士陳永良(左二)、吳樂茗(左一)、李銘銳(右一)等會見傳媒。香港文匯報記者郭木又  攝
◆林定國(右三)、張國鈞(左三)與法律界人士陳永良(左二)、吳樂茗(左一)、李銘銳(右一)等會見傳媒。香港文匯報記者郭木又 攝

  《粵港澳大灣區法治建設行動綱領》今出爐 林定國:完善司法協作機制對接

  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今日(12日)公布《粵港澳大灣區法治建設行動綱領》,明確未來推動大灣區法治建設的工作藍圖,包括推動設立大灣區法律資訊平台、成立「香港國際人才培訓學院」、與最高人民法院建立高層次恒常對接平台等多項具體措施。律政司司長林定國昨日(11日)在與香港傳媒會面時表示,律政司未來3年會積極推動大灣區法治建設,推進整個大灣區完善司法協作機制對接,銜接大灣區內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市場,加強法律人才連接等,讓大灣區各城市發揮協同效應,互惠共贏,更好貢獻國家所需。◆香港文匯報記者 黃子晉

  特區行政長官李家超在過去兩年的施政報告中推出多項措施,積極推動香港對接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等高質量發展等發展戰略。林定國表示,正如中央政府在今年全國兩會期間所作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指出,支持粵港澳大灣區等經濟發展優勢地區更好發揮高質量發展動力源作用,以及扎實推進共建「一帶一路」高質量發展等,香港特區應充分利用好自身法律制度與國際接軌、具備豐富涉外法律人才等優勢,助力推動粵港澳大灣區建立共商、共建、共享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為大灣區建設提供優質、高效、便捷的司法及法律服務和保障等。

  為此,律政司首次制訂的《粵港澳大灣區法治建設行動綱領》,其中強調了未來3年會積極推動大灣區法治建設,「要以行動作為手段,做到以結果作為目標,我希望以這個大原則,在今屆的政府任期之內,以實事求是的精神落實行動綱領。」

  設法律資訊平台 增灣區信息互通

  律政司副司長張國鈞介紹,是次《行動綱領》明確以「『三連』、『兩通』、『一灣區』」為大灣區法治建設的基本方針。「三連」的具體措施包括:

  一是機制對接。特區律政司會完善粵港澳三地在政府、法律界等不同層面的機制對接,組織聯席會議。除了繼續參與推進粵港合作法律及爭議解決專班、港深法律合作專班、粵港澳大灣區專責小組的工作,特區政府律政司亦會爭取與最高人民法院建立高層次恒常對接平台,建立高層次、恒常化、機制化的官方渠道,並推動設立對接三地官方渠道的粵港澳大灣區法律資訊平台,推進大灣區的司法協作機制對接,提升大灣區內信息的互通和透明度。

  爭取擴大「港資港法」適用範圍

  二是規則銜接。特區律政司會積極爭取擴大「港資港法」、「港資港仲裁」措施在大灣區內地城市的適用範圍,開拓香港業界在大灣區的發展機遇;銜接大灣區內法律及爭議解決專業服務,推動制訂大灣區調解員名冊、大灣區仲裁員推薦名冊,設立大灣區線上爭議解決平台,支持香港調解機構作為大灣區內地法院的特邀調解組織,在香港舉行大灣區調解員培訓課程等。

  成立「香港國際人才培訓學院」

  三是人才連接。特區律政司會落實李家超去年施政報告所提出,在香港成立「香港國際人才培訓學院」,幫助國家建立涉外法治人才隊伍,滿足整個大灣區對有關人才的需求;積極推動大灣區內法律人才流動,協同發展,包括成立大灣區律師的特定平台組織,繼續支持大灣區律師發展業務,以及為大灣區的法律和爭議解決專業建立高質量的互訪及專業交流平台等。

  張國鈞表示,律政司會透過「三連」實現「兩通」,即實現大灣區內各法域機制和規則連通,以及做好法律人才的培養和流通,並助力「一灣區」的建設,即推動整個大灣區各展所長、優勢互補,發揮協同效應,互惠共贏,提升大灣區市場一體化和國際競爭力,為建設國際一流灣區提供法治支撐。

  《行動綱領》「三連」措施摘要

  機制對接措施

  ◆爭取與最高人民法院建立高層次恒常對接平台

  ◆持續發揮粵港澳大灣區專責小組等協作角色

  ◆爭取優化現有的司法協助安排,包括內地與香港的司法文書送達安排等

  ◆推動設立粵港澳大灣區法律資訊平台

  規則銜接措施

  ◆積極爭取擴大「港資港法」、「港資港仲裁」措施在大灣區內地城市的適用範圍

  ◆推動制訂大灣區調解員名冊、大灣區仲裁員推薦名冊等

  ◆設立大灣區線上爭議解決平台

  ◆在香港舉行大灣區調解員培訓課程

  人才連接措施

  ◆成立「香港國際人才培訓學院」,幫助國家建立涉外法治人才隊伍

  ◆成立大灣區律師的特定平台組織,繼續支持大灣區律師發展業務

  來源:《粵港澳大灣區法治建設行動綱領》

  整理:香港文匯報記者 黃子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