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廈奪命火之消防隱患】消防設備未到位 火患危廈非孤例

◆發生三級火釀成5人死亡的華豐大廈。 香港文匯報記者鄧偉明  攝
◆發生三級火釀成5人死亡的華豐大廈。 香港文匯報記者鄧偉明 攝

香港過往住宅或商住大廈嚴重火警
香港過往住宅或商住大廈嚴重火警

  同區同類舊廈「有伏」:樓層無照明 滅火筒過期 防煙門常開

  香港特區現有1.35萬幢於1987年落成的舊式商住大廈(即綜合用途及住用建築物),當時消防規例未要求安裝自動噴灑系統、公共照明系統等,直至2007年通過《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特區政府要求有關大廈逐步提升消防裝備。據悉,今次發生奪命大火的華豐大廈早年亦收到相關消防安全指示,但業主未遵從,埋下火災隱患。然而,這不是孤例。香港文匯報記者昨日直擊旺角佐敦一帶商住大廈,不少未按新例提升消防設備,例如未安裝自動噴灑系統、公用地方不見消防栓和喉轆系統,個別樓層沒有緊急照明設施;更有大廈的手提滅火筒經已過期,防煙門亦被長期打開,增加火警發生時「煙囪效應」的風險。◆香港文匯報記者 劉明

  針對1987年前落成的舊式商住大廈消防問題,2007年的《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規定有關大廈分階段提升消防設施,包括在公用地方要有自動噴灑系統、消防栓及喉轆系統、手控火警警報系統、緊急照明以及機械通風系統的自動中斷操作裝置等設備;住宅樓層亦要有消防栓及喉轆系統、緊急照明和手控火警警報系統等。此外,大廈亦須確保公用逃生途徑暢通,且要有防火門等。

  不過,香港文匯報記者昨日巡察多幢舊式商住大廈卻發現,大部分消防提升工程未到位,甚至未動工。其中,1966年落成入伙的旺角彌敦道新興大廈,多次發生火警,包括1989年一間夜總會發生四級火警,一名多次出入火場救人的消防隊目殉職。記者昨午到該大廈,只見大廈仍搭有棚架進行維修工程,與華豐大廈一樣,內有多間賓館和卡拉OK夜總會,只有地下大堂和電梯上一層的食肆樓層有安裝自動噴灑系統、照明系統和火警鐘,但未見安裝消防栓及喉轆等設備。

  喉轆不敷用 防煙門破爛

  住宅樓層所見,除有不少賓館外,亦有劏房單位,而住宅樓層的走廊通道「九曲十三彎」,要左拐右拐通往不同的單位,但全層僅有一個消防栓及喉轆系統,倘有單位發生火警,喉轆未必能拖到有關火警地點,且亦未見有任何的緊急照明。

  另外,現場不同樓層所見,防煙門並非關閉,一些防煙門被手提滅火筒頂着打開,更有防煙門破爛,門角貼滿膠布,根本不能在火警時發揮防火防煙作用。此外,住宅樓層雖放有手提滅火筒,但記者查看多個滅火筒也已過期,如有滅火筒標貼顯示對上一次檢查日期為2018年,下次要在2019年檢查,但標貼未有更新,即滅火筒過期未作檢查,更有滅火筒8年未再檢查。

  除新興大廈外,香港文匯報記者在旺角山東街另一大廈所見,消防設備亦不齊全。該大廈於1959年落成入伙,樓上商舖、賓館和住宅混雜,但地下大堂不見有自動噴灑及緊急照明系統,而地下大堂的防煙門十分老舊,更有明顯的罅縫,亦明顯不能發揮防煙防火作用。

  單車阻出口 無自動噴灑

  至於賓館和樓上商舖的樓層,則有不止一個消防喉轆,手提滅火筒未過期,惟同樣沒有自動噴灑及緊急照明系統,而樓梯尚算寬闊,但亦有梯間的防煙門被打開,而樓梯雜物不多,但有樓層在樓梯擺放易燃的油漆,更有賓館在樓梯晾床單,最嚴重的是通往地下的樓梯一隅,擺放了單車等雜物。

  情況最差的是通菜街一個1958年落成的7層商住大廈,該樓宇並無電梯,二樓及三樓為樓上髮廊,再拾級而上便是一梯兩伙的住宅單位。現場所見,該幢舊樓沒有任何消防裝置,上址除兩層髮廊的梯間有足夠照明外,樓上住宅單位的梯間未見有着燈,十分昏暗,由於沒有消防喉和灑水系統,加上沒有照明,倘發生火警,居民難以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