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舊樓安全隱患 嚴格執法改善管理

  葉傲冬 民建聯秘書長

  佐敦華豐大廈昨日發生三級火警,造成5人死亡、30多人受傷。事故除令人感到震驚及痛心之餘,亦再一次揭示出舊式大廈存在的消防安全隱患和劏房管理問題。為避免同類悲劇再次發生,特區政府應認真檢視問題,全面改善舊式大廈的消防安全水平,並提升管理措施、加強監管和巡查,以保障住戶及市民的生命安全。

  今次發生火警的華豐大廈屬舊式商住樓宇,有超過210個單位,當中涉及近100個劏房單位、逾30個持牌賓館,亦有健身室、診所、化驗所等,間隔錯綜複雜。由於大廈為舊契管理,商戶和住宅並非採用分層間隔,非住戶能夠自由出入各樓層,人口隨時超出建築原本的消防容量,加上大廈業權分散,當面對有人亂拋煙頭、垃圾,或在公共空間放置雜物等問題時,業主未能即時協調解決問題,在管理困難的情況下,無疑令安全隱患風險上升。

  近年來,舊式樓宇發生火警的消息時有所聞,除舊式商住樓宇外,俗稱「三無大廈」的舊式大廈亦是火災黑點。由於這些大廈並沒有成立業主立案法團,又沒有任何居民組織及管理公司,因此未能依法安裝消防裝備或進行大型維修,而且「三無大廈」的環境相對惡劣,經常出現梯間照明不足、雜物阻塞通道的情況,一旦發生火警便會迅速蔓延,住戶更是無路可逃。

  華豐大廈火警事故令社會十分關注舊式樓宇的消防隱患。事實上,在《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的要求下,1987年落成的樓宇必須做改善消防安全工程,例如安裝自動灑水系統、消防喉轆及火警鐘等,但據資料顯示,截至去年10月底,消防處和屋宇署已完成巡查約10,900幢目標樓宇,並發出約35萬張「消防安全指示」,惟其中有約六成的「指示」仍有待遵辦或跟進,顯示出消防安全工程的改善進度緩慢。筆者認為,針對一直未有遵從消防安全指示或命令的舊式樓宇,當局必須嚴格執法,對漠視消防安全的業主、商戶提出阻嚇性檢控。

  要減低舊式大廈發生火警的機會,政府各個部門應發揮協同效應,例如消防處和屋宇署應加強巡查力度,確保大廈符合現行的消防安全標準,包括消防設施能夠正常運作、逃生通道暢通無阻;民政事務處亦可加強協助舊樓或「三無大廈」成立業主立案法團或恢復法團運作。

  在全面改善舊式樓宇的消防隱患過程中,社會亦應該關注劏房防火安全問題。眾所周知,絕大多數的劏房環境惡劣,空間十分狹窄,又缺乏通風窗戶,在火警發生時,劏房戶往往未能及時逃生。目前,特區政府已經展開了有關取締劣質劏房的行動,筆者認同有關工作方向,相信只有通過改善劏房戶的居住環境,才可消除消防安全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