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評】垃圾徵費需制訂更貼地細則


  垃圾徵費持續引起社會廣泛討論,行政長官李家超昨日表示,相關徵費已訂立為香港法律,政府必須想出正確的方法去實現,現階段應讓「先行先試」認真落實,至五六月總結所有數據、經驗和分析後,再作下一步部署。在各方意見紛紜,有的討論更是陷入情緒化的情況下,李家超此番開聲提醒,可謂相當中肯務實,亦是負責任施政的態度。垃圾徵費何去何從,的確宜留待有足夠數據進行科學分析方下定論。

  現階段,支持和反對垃圾徵費的意見相持不下,可謂「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其中,有資深傳媒人投稿本報,條分縷析,認為有關政策經過議會詳細討論,符合程序認受性,垃圾徵費作為體現污染者自付的環保政策,社會必然要付上一定的行政和財政代價,沒有所謂理想的落實「時機」。然而,社會上關注具體實施時可能引致的混亂、趁機混水摸魚和不公平的情況,亦非完全毫無道理。

  本報最近亦實事求是地報道了不少推行垃圾徵費可能或已經衍生的問題,包括反映了清潔工人、物管公司和住戶的各自擔憂,很多並非僅僅是金錢的問題。而最近,新界區又有屋苑因採用中央垃圾收集系統,物管公司聲稱獲政府批准改為「按重量收費」,各住戶分攤增加數十元管理費,就不必使用政府的指定垃圾袋。消息倘屬實,不但有違徵費初衷,對其他市民亦不見得公平。更有市民報料,有大廈早已大加管理費,暗中部署違規操作等。

  目前,貿然評定對錯恐易失之偏頗。正如李家超所說,公眾需知垃圾徵費已成為香港法律。資料顯示,政府早於2005年公布「都市固體廢物管理政策大綱」提出相關原則,2012年政府諮詢文件提出四種收費模式,社會曾進行相當長時間的討論。但同時,前環境局局長黃錦星昨日亦認為,過程一直存有爭議。

  環保是全球必須面對的嚴峻挑戰,推行垃圾徵費的背後,不但是本港履行2050年前實現碳中和的國際承諾,也牽涉到本港堆填區飽和,垃圾棄置量不得不減的殘酷現實。面對推行徵費出現的問題,理應經過詳細總結經驗,規劃部署更貼地的實施細則和尋找可行的替代或輔助方案,幫助香港及早實現減廢減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