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 園/太陽的顏色\蓬 山

  作家畢飛宇在談到「作家的感官最好比腦子好用」這一觀點時,曾舉了一連串的例子:「我就覺得莫言、蘇童的鼻子好,劉恒的耳朵好,阿城的舌頭靈光,王安憶的眼睛特別尖。」當然,這並非說莫言眼睛不靈,王安憶的嗅覺差。好作家的五官,基本都是同步在線的,首先都有一雙好眼睛。

  《孩子王》是阿城中篇三部曲的收尾之作。作為小學語文老師的「我」,不願讓孩子們在寫作文時抄報紙上那些「紅太陽」之類的空話套話,而是鼓勵大家不怕寫得簡短,但要寫真切的所見所聞。識字最多的王福,描寫帶病勞作的父親:「早上出的白太陽,父親在山上走,走進白太陽裏去。」

  看這段文字,彷彿陽光從字裏行間滲出來,給人一幅印象派油畫的感覺。印象派的開山之作《日出·印象》,就是來自太陽的光影變幻。對視覺經驗的捕捉感知,也是「印象」的立身之本。對於普通人來說,陽光同樣是對世界最直觀的感受。看天色,首先是看太陽,比如沙塵暴裏的昏黃,酷暑正午刺眼的白光,朔風凜冽的青灰,紅紫粉橙黃交融的夕陽等等。

  莫言看到的太陽,堪稱是最五彩繽紛的。例子不勝枚舉。比如,《球狀閃電》:「鷓鴣鳥迎着東方藍色的太陽飛翔。」《食草家族》:「太陽像個雪白的十字架,套着一圈圈金色的光環。」「淡綠色的陽光照耀着再生的鵝黃麥苗和水分充足的高粱棵子。」《豐乳肥臀》:「血紅的太陽從積滿雨水的窪地裏爬出來,渾身是水,疲憊不堪。」《紅高粱家族》:「天上的太陽,被汽車的火焰烤得紅綠間雜,萎萎縮縮。」

  不同顏色的太陽,照射了不同的視角、心緒、環境,以感性輸出賦予極強的帶入感,讓作家奇詭的想像、大膽的着墨變得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