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嶺鄉委會:原居民安葬權不容濫用

◆記者到粉嶺放蛇找到涉事的石廠負責人彭先生,但他堅拒與陌生客人見面,只透過電話講解服務內容。 香港文匯報記者文禮願  攝
◆記者到粉嶺放蛇找到涉事的石廠負責人彭先生,但他堅拒與陌生客人見面,只透過電話講解服務內容。 香港文匯報記者文禮願 攝

◆有殯葬業人士向長生店提供土葬地的相片供客人參考。受訪者供圖
◆有殯葬業人士向長生店提供土葬地的相片供客人參考。受訪者供圖

  針對有人將粉嶺原居民土葬地違規出售,粉嶺鄉事委員會主席李國鳳日前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大表詫異,「(偷葬)犯法的! 邊個咁大膽?捉到要坐監。」他重申作為鄉委會主席,將徹查事件,絕不容許有人濫用原居民的合法安葬權。

  曾有人「偷葬」 政府清穴遺體遷沙嶺

  李國鳳指出,粉嶺蝴蝶山有逾300年歷史,聯同已移居外地的後人,估計有數千居民。根據原居民的權益,只有蝴蝶村的原居民彭氏或其配偶,才能合法下葬於蝴蝶山。為避免有人混水摸魚,下葬者原居民的身份需由村長及鄉委會確認,再交由民政署批核並發出俗稱「落葬紙」的文件。他強調長生店及石廠不會貿然為沒有「落葬紙」的先人下葬,「十幾年前曾揭發有人『偷葬』,但被人告發後,政府派人來將墓穴清理,並將遺體遷往沙嶺安葬,花這麼多錢到頭來下葬不成,實在不值得。」

  對於有石廠負責人稱可安排非原居民土葬,李國鳳怒斥是違規行為:「如果是整條屍抬上山,除非是三更半夜,否則一定俾人發現及舉報;如果是將先人骨灰埋入墓穴內,山頭這麼大,有人『偷雞』都不奇,但只要有人告發,一定東窗事發。」

  蝴蝶山八成墓地屬外人感莫名其妙

  他續指,蝴蝶山於上世紀八十年代前並未納入規管,即使非原居民也可購買墓地供日後下葬,然而隨着政府於1983年實施規管後,則只有原居民及其配偶才可下葬,不過過去一段日子部分山頭的墓地位置並未有明確編號。

  被問到有石廠負責人指蝴蝶山八成墓地屬外姓人而並非原居民彭氏,李國鳳對此感到莫名其妙:「如果是1983年前下葬的外姓人絕不出奇,那時是容許的,但之後下葬的,沒可能外姓人比姓彭的仲要多。」他會就此調查事件,絕不容許任何違規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