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收費 再來解說

■公共垃圾收集點已放置套有指定袋的大型垃圾桶。
■公共垃圾收集點已放置套有指定袋的大型垃圾桶。

■深水埗及長沙灣道兩幢「三無」大廈率先參加先行先試計劃。
■深水埗及長沙灣道兩幢「三無」大廈率先參加先行先試計劃。

■公共處所電梯大堂的小型廢屑箱,可棄置小型垃圾如紙巾。
■公共處所電梯大堂的小型廢屑箱,可棄置小型垃圾如紙巾。

  垃圾收費先行先試計劃已於周一開展,但不少市民仍很關注實際執行問題。有見及此,本報特此整理不同居所住戶在垃圾徵費上所遇到的種種問題,進行深度解說,好讓大家一文再睇清。

  Q:市民需在哪裏使用指定垃圾袋或標籤?

  A:

  ■處所內公開垃圾收集點

  ■食環署垃圾收集站

  ■食環署垃圾桶站

  ■食環署或其承辦商垃圾車

  ■私營廢物收集商壓縮型垃圾車

  註:由私營廢物收集商的非壓縮型垃圾車所收集的垃圾會以按重模式收取入閘費,因此無須使用指定袋包妥或貼上指定標籤,以免雙重付費。

  Q:什麼是違規垃圾?

  A:違規垃圾是指在按袋/按標籤收費模式下,既沒有指定袋包妥,亦沒有貼上指定標籤的都市固體廢物。具體來說,如市民使用指定袋棄置垃圾時,沒有把垃圾袋束緊,或任由當中的垃圾刺破袋身,這些垃圾便可能被視為違規垃圾。

  另外,如市民需棄置一些無法放入指定袋的大型垃圾(如餐桌、書櫃或床褥等大型傢俬),則必須貼上指定標籤;否則該等大型垃圾也會被視為違規垃圾。

  Q:如何確認購買的垃圾袋或標籤為正貨?

  A:指定袋/標籤只會在獲授權的零售點出售,市民應到獲授權的零售點或網上平台購買指定袋/標籤。

  環保署已在憲報刊登公告,訂明指定袋/標籤的規格,包括其大小、形狀、設計及用料,以便市民辨別其真偽。每個指定袋/標籤均附有防偽特徵。

  Q:如棄置一件傢具而該傢具拆開成多個部件(如一張床拆成床腳和床板),是否每一個部件均須使用指定標籤?還是以繩子牢牢地綑綁在一起,並貼上一個指定標籤即可?

  A:以繩子牢牢地綑綁在一起的同一件廢棄傢具中的分拆部分,應可視作一件垃圾,在棄置前只須貼上一個指定標籤;而一張桌子和一些椅子,或是床和床褥,即使是牢牢地綑綁在一起,亦很可能視作分開的物品,在棄置前每一件物品均須貼上一個指定標籤。

  另外,數袋零散日常住宅垃圾牢牢地綑綁在一起,按其本質應不屬於同一件垃圾,因此不能只貼上一個指定標籤,而應分別以數個指定袋包妥。

  Q:如果我的處所的公用垃圾收集點的垃圾桶已套上指定袋,我在棄置垃圾於該垃圾桶時是否無須以指定袋包妥或貼上指定標籤?

  A:即使物業管理公司在公用垃圾收集點的垃圾桶預先套上大型指定袋,住戶仍須先用指定袋包裝好在公用垃圾收集點所棄置的垃圾或為垃圾貼上指定標籤,以符合法例要求。而物業管理公司若有此舉,將會帶來額外開支。

  Q:棄置在擺放於公用地方用以收集小量小體積垃圾的垃圾容器內(如擺放在處所電梯大堂的小型廢屑箱)的垃圾(如用過的紙巾),無須使用指定袋包妥或貼上指定標籤。那多少分量的垃圾才相當於條例中小量小體積的垃圾?

  A:此類小型垃圾容器並非設計為用於供個別人士處置個別住戶或辦公室等地方的日常垃圾。因此,只有棄置小型垃圾於上述收集小量小體積垃圾的容器時,市民無須使用指定袋或指定標籤。

  Q:如在公用垃圾收集點棄置未有以指定袋包妥/貼上指定標籤的回收物是否違法?

  A:如處所收集回收物的容器/位置處於公用垃圾收集點的範圍內(如同樣位於樓層垃圾房或後樓梯),市民須把回收物擺放在用於收集回收物的容器或範圍(如分類回收桶/箱/袋)內。

  Q:使用指定袋包妥家居垃圾,是否便可以棄置於路邊或其他公共空間設置的廢屑箱?

  A:根據法例規定,亂拋垃圾,包括棄置任何垃圾(如住宅垃圾)在廢屑箱旁或頂部,已構成罪行。

  Q:違例棄置垃圾的罰則如何?

  A:如住戶沒用指定袋或指定標籤處理垃圾,可被處1,500元定額罰款;情節特別嚴重者,首次定罪可處罰款2.5萬元及監禁6個月。

  Q:實施垃圾收費後,市民每月開支幾多?

  A:環保署預計,一個3至4人家庭每日使用一個10公升或15公升指定垃圾袋,每月垃圾費開支約30至50元。

  Q:什麼人可減免收費?

  A:公屋戶首6個月可獲免費提供指定垃圾袋;綜援戶、高額長者生活津貼受助人每人每月可獲額外津貼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