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評後浪/築牢國安法律屏障 香港加快由治及興步伐\梁 帆

  3月19日,立法會三讀全票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這一里程碑式的立法成果,不僅標誌着香港自行立法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得到有效落實,也意味着香港在由治及興新征程邁出堅實的步伐,將全速前進。筆者認為,條例的通過和生效對於保障香港的長期繁榮穩定,彰顯「一國兩制」的優越性具有深遠意義。

  獨特優勢得到更好彰顯

  回首過去,2014年的非法「佔中」、2019年的修例風波等社會動亂事件給香港帶來了慘痛教訓。這些惡劣事件不僅嚴重破壞了社會秩序,更對國家安全構成了嚴重威脅。所幸中央審時度勢制定出台香港國安法,香港實現了由亂到治的重大轉折。然而,國安法針對的四類危害國家安全罪行,並未完全涵蓋基本法第23條所規定的,香港特區應自行立法禁止的七類罪行。

  盡快完成維護國安立法工作早已成為社會各界最大共識。從特區政府提出條例草案,到立法會高質高效審議草案和修政案,再到《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獲得全票通過,都彰顯出行政立法良性互動的新氣象。

  《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生效後,與香港國安法一同築起一道堅實的法律屏障和守衛家園的門,可有效防範黑暴、「港獨」、非法暴力和境外勢力亂港等行徑,讓廣大市民得以在安寧和諧的環境中生活。

  條例生效後,國家安全得到了更加有效的保障,這不僅增強了香港市民對國家安全的信心,也為「一國兩制」的深入實踐提供了堅實的法治基礎。香港作為國家的一個特別行政區,中央一直關心香港,支持香港發展經濟、改善民生。隨着《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生效,「一國兩制」的優勢將得到更好的彰顯,香港在國家的支持下,必能充分發揮「背靠祖國、聯通世界」的獨特優勢,香港將迎接繽紛的未來,迎來發展的另一個高峰。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與香港國安法以及其他涉及國家安全的本地法律形成了融合互補的法律體系。首先,條文按照現行普通法常用語言編寫,清晰易明,並借鑒了其他普通法國家的經驗。同時,條例也依法保障香港居民在基本法和相關國際公約下所享有的基本人權和自由。其次,再根據香港實際情況立法,完善了現有法例。

  《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的制定具備「國際、國家、本地」三方視野,十分詳盡全面,猶如三角形般穩固平衡。這一體系的構建,既確保了國家安全的整體性和系統性,又充分考慮了香港的實際情況和特殊需要,和香港國安法相輔相成,兼容互補,更有效及時防範、抵禦和消除國家安全風險。

  當然,在這樣的法律框架下,「一國」的根基更加穩固,為「兩制」的枝葉提供了充足的養分,使香港能夠在法治的軌道上更加繁榮穩定。

  推動香港實現長治久安

  正如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的聲明指出,香港國安條例的制定實施,必將進一步築牢香港發展的安全根基,推動香港加快實現由治及興。為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推動「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提供更加堅實的制度保障。在高水平安全保障下,香港定能實現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開放,加快由治及興的鏗鏘步伐。香港一定能夠實現更好發展、創造更大輝煌,在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中發揮更大作用,不斷譜寫「一國兩制」成功實踐的嶄新篇章!

  展望未來,香港在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保護下,必將開啟新的發展篇章。我們堅定相信,隨着國家安全的不斷鞏固和「一國兩制」的深入發展,香港在國家的支持下,必將迎來更加輝煌的明天。同時,香港市民必須珍惜這一來之不易的成果,各界攜手維護國家安全,推動香港實現長治久安和確保繁榮穩定發展。

  香港青年時事評論員協會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