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論風生/自由亞洲電台「演」夠了沒有?\陳凱文

  《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上月23日刊憲生效以來,境外反華勢力一直小動作不斷,包括發表各類聲明,藉此抹黑中央與特區政府;發出所謂的旅遊警示,意圖打擊香港的旅遊業;威脅對特區政府官員施以「簽證限制」;以及利用反華媒體誣衊條例生效後香港再無新聞自由。自由亞洲電台日前宣布關閉香港辦事處,便是最新例子。

  本來,任何海外媒體都可決定分支機構的設立與否,香港也歡迎世界各地的真正新聞機構,這正是香港新聞自由的體現。自由亞洲電台如果真是一間新聞機構,那麼其宣布關閉其辦事處,也沒什麼問題。問題在於,自由亞洲電台的一系列「騷操作」,足以說明這個以美國政府資金為生的政治機器的真實目的。

  例如,其在關閉辦事處聲明中,故意把香港特區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說成自己撤走記者和關閉辦公室的原因;又稱將調整運作模式,以「應對封閉媒體環境」云云。這些言論其實是在自證,該機構的決定,不過是在配合境外反華勢力而演的一場戲。其根本目的,是要借機來抹黑香港國安條例、抹黑香港的發展、抹黑香港「再無新聞自由」。

  配合美當局抹黑香港

  如果自由亞洲電台是一個正常媒體,或許還能騙得了一些不明情況的人,但該機構根本就是一個服務於美國政治利益、以美國資金運作、從上到下都是意識形態掛帥的一個宣傳機器,那還有什麼說服力?該機構煞有介事地強調自己「私營性質」,無非是想掩飾自身性質。

  自由亞洲電台名稱雖有「亞洲」二字,但根本與亞洲無關。在1996年廣播之初,由美國新聞署管理,新聞署於1999年取消後,改由美國廣播理事會管理,理事會由民主共和兩黨9名成員組成的董事會組成,另外一名成員由國務卿兼任,理事長由總統從國務卿以外的其他成員中挑選。從組織結構來看,董事會明顯是美國的當時執政黨主導,他們卻自欺欺人地宣稱,這個董事會能成為阻隔政治干預新聞報道的「防火牆」。

  及至2017年,美國通過《國防授權方案》,自由亞洲電台改由美國廣播理事會首席行政總裁負責統籌工作,原有的理事會則變為諮詢角色,1年後理事會更改名稱,變為美國國際媒體署,但無論名稱和架構如何更迭,都掩飾不了現任美國國際媒體署行政總裁阿曼達·貝內特其實是由美國政府任命的事實。試問一個人事任命和營運資源,都是由美國行政和立法機關決定的電台,其編採立場有可能不配合美國政府嗎?

  另一方面,自由亞洲電台本來便是冷戰時代的產物,從1953年創立的一刻開始,便是以破壞甚至推翻我國根本制度為目的,只是當時的廣播出現技術困難,結果在營運兩年後停播。及至冷戰結束之後,美國在蘇聯解體後沒了掣肘,部分政客為了滿足其本國軍工複合體的利益訴求,急需尋找一個新的假想敵,於是在1992年,美國參議院外交委員會向美國國會和總統提交「設立專門對中國大陸廣播電台」的可行性報告,之後在1994年通過了《國際廣播法》,正式成立自由亞洲電台,可見此電台的設立,本來有着明確的反華目標。

  一場自編自演的醜劇

  除此之外,自由亞洲電台還曾於2012年,設立所謂「開放技術基金會」的試點計劃,假「支援全球網絡自由技術」之名,專門研究網絡滲透的宣傳和通訊技術。根據美國《時代》周刊報道,此一基金會還於2019年香港黑暴期間,與另一個「顏色革命」組織「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NED),以所謂「促進公民社會活動」的名義,向亂港組織撥款約64.3萬美元,直至中央於2020年香港國安法頒布實施前,美國國際媒體署才決定停止向此一基金會撥款。

  由是觀之,自由亞洲電台關閉其駐港辦事處,除了是攻擊抹黑《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外,更是因為該電台本來就是美國的反華輿論機器,還曾從事網絡滲透、破壞他國網絡安全的研究活動,並且在黑暴期間撥款資助反中亂港分子。很明顯,自由亞洲電台在香港的所作所為,即便是按照美國國安法例,也都被視為外國代理人,所以他們在條例生效後關閉其辦事處,根本與新聞自由無關。其所作所為,也不過是在演一場自編自演的醜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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