濫用公屋行為 引以為戒
房屋署今日開始,向超過25萬個公屋租戶派發「富戶政策」申報表及「居住情況申報表」,租戶須在今年5月底或之前交回,若有租戶濫用公屋或會被終止租約。本報特此整理常見租戶濫用公屋行為,讓租戶引以為戒。
實名舉報擬獎賞
房屋署正積極參考設立類似警方的「好市民獎」,為可以提供確切情報,令房屋署能成功收回被濫用單位的實名舉報人,提供約3,000元舉報獎賞,相關舉報必須實名制,而且房署人員會安排與舉報人面談,以免胡亂舉報,惟因人手有限,須時處理回收的超過25萬份新一輪申報表,故希望舉報獎賞計劃能於年內推出。
舉報濫用公屋途徑
■ 致電房屋委員會熱線 2712 2712
■ 填交「舉報濫用公屋郵柬」或 「舉報濫用公屋表格」 [HD844](PDF format)
■ 在網上填寫和遞交「舉報濫用公屋網上表格」
■ 舉報濫用公屋網上表格
■ 通知屋邨辦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