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商人墮虛幣騙局 積蓄清袋孭債千萬

◆警方介紹案情,指已拘捕一名涉曾與受害人交易的男子。 香港文匯報記者鄺福強 攝
◆警方介紹案情,指已拘捕一名涉曾與受害人交易的男子。 香港文匯報記者鄺福強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香港一名56歲女商人在社交平台結識一名投資騙徒,從無投資虛擬貨幣經驗的她,被騙徒誘騙登入虛假網站開設戶口投資泰達幣。事主將虛擬貨幣錢包連接至該虛假網站,並將錢包密碼交予騙徒,開始網站顯示她有獲利,其後她將積蓄及借貸得來的合共4,100萬元「瞓身」投資,至日前欲取回金錢時,騙徒訛稱要收高昂手續費,然後已無法登入網站。警方昨日以「欺騙手段獲得財產罪」拘捕其中一名騙徒。

  自掏2600萬 借1500萬 白送「假網站」

  據悉,被騙的婦人營商,早前透過網上社交媒體認識一名騙徒,並根據對方提供虛假網站開設投資虛擬貨幣戶口,將虛擬貨幣錢包連接至網站,以及將錢包的密碼給予騙徒。騙徒為獲得受害人信任,於2023年9月3日至2024年3月5日期間,主動介紹兩名虛擬貨幣賣家與她「面對面」交易,事主先後20次與騙徒交收約值2,800萬元虛擬貨幣,又分別22次將約值1,300萬元虛擬貨幣交付另一騙徒。其後事主將總值約4,100萬元的虛擬貨幣,連接至該虛假網站;而網站亦曾經顯示事主獲利。

  本月26日,受害人欲在網站提取金錢,對方要收取高昂手續費,事主稱無法繳交,其後更無法登入網站,亦無法聯絡騙徒,於是報案。據悉,事主投資金錢中有2,600萬元是積蓄,1,500萬元是借貸得來。

  觀塘警區重案組接報後展開調查,迅速鎖定其中一名疑犯身份。昨日下午拘捕該名姓潘(33歲)男子,他是曾與女事主當面交收泰達幣的其中一人,警方正追緝在逃餘黨。

  警方表示,加密貨幣並非法定貨幣,為高度投機性虛擬商品,而且缺乏監管,市民購買或投資時要加倍留意風險。此外,加密貨幣投資及交易近日有上升趨勢,騙徒用不同藉口引誘投資者在網上虛擬平台進行交易,甚至利用代理人進行面對面交易。

  警方提醒,投資者應該利用信譽良好的交易平台,交易前了解相關公司或網站背景。市民可利用「防騙視伏器」,輸入可疑平台賬戶名稱或號碼,留意所選的金融公司是否在可疑名單上,衡量評估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