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ELTS及普通話水平試取代教師基準試

  推行超過20年、每年數以千計人報考的中小學英文和普通話科教師「語文能力評核(基準試)」即將在新學年停辦。特區政府教育局昨日公布優化語文教師能力要求的措施,2024/25學年起,會以國際英語水平測試制度(IELTS)7.5級取代英文科基準試筆試和口試達標要求,如要擔任英文科科主任,則須於IELTS整體獲8級或以上;而普通話科基準試的筆試和口試,則以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普通話水平測試二級甲等或以上成績取代。任何人如要在學校任教英文和普通話科,若未有相關本科資歷,須先達到上述要求,並通過由教育局舉行的「課堂語言運用」評核,確保語文教師質素。

  語文教師能力要求自2000年起實施,要求所有英文及普通話科教師,須先於基準試各份考卷達標,始能在學校任教有關科目。由於基準試同時面向非在職教師開放,應考者達標率參差,多份考卷多於半數人不合格因而被形容為「死亡之卷」,以2023年評核為例,逾千人應考英文科寫作卷但只得46%達標,普通話科聆聽與認辨卷1,200人應考則僅44.5%達標。

  立法會教育界議員朱國強對新安排表示歡迎,指過去的基準試因大部分參加者未符合相關資格,所得出的成績及評核報告,易令外界誤以為現職教師表現不濟,而新安排提升英文/普通話教師的專業要求,並讓基準試定位更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