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稿】兩地名冊獨立運作 不會互傳輪候病人資料

  香港特區政府去年5月提出,希望與內地建立器官互助機制,若日後內地有適合移植的器官未能與輪候名單上的病人配對,會考慮將器官供給香港有需要的病人,反之亦然。此機制不影響香港現有器官分配安排,兩地仍採取「本地優先」原則,同時讓病人有多一個獲得移植器官的機會。目前內地與香港器官移植輪候名冊的病人資料均屬獨立運作,不會互傳輪候病人的資料,建立互助機制後,也會沿用該模式,僅在兩地各自制度下無法成功配對的時候,才會啟動跨境互助機制。

  近年香港器官捐贈率偏低,每年遺體捐贈者只有數十個,不論器官捐獻人數及器官移植宗數均遠低於內地,但輪候器官人數卻居高不下,現時香港有逾2,600名器官衰竭病人在等待器官移植,當中逾2,400人需移植腎臟。目前內地每年進行約1.7萬宗器官移植手術,居亞洲第一及全球第二,同時內地每年約有1,100宗未能成功配對的心、肺、肝或腎臟捐贈器官個案。建立跨境機制後,捐贈器官有機會得到更好利用。

  跨境移植有時限

  不過,不同器官在體外失活時間不等,跨境移植有一定時限。瑪麗醫院肝臟移植中心教授陳智仁早前曾表示,肝臟最理想的移植時間是6小時內,腎臟移植的可缺血時間較長,一般12小時內也可。有美國心臟移植專家表示,腎臟冷藏下可存活長達24小時至36小時,肺部可存活6小時至8個小時,移植心臟在靜態冷庫中放置不宜超過4至6小時。

  香港以往曾經進行跨境器官捐贈,過去有兩例肝臟因血型原因無法配對予香港病人,分別於2010年及2016年以單一個案形式捐贈至台灣移植。1999年亦曾有遺體肝臟從台灣捐贈予香港作移植。

  2022年12月的女嬰「芷希」換心個案則是香港首宗來自內地的器官移植手術。當時4個月大的芷希急需心臟移植,經特區政府醫衞局向中央提出請求,中央政府聯同國家衞健委和內地其他相關單位積極協調,制定臨時應急預案,最終成功完成跨境器官捐贈。

  兩地共同以「生命至上」的原則和信念,攜手拯救生命,在全港一時傳為佳話。◆香港文匯報記者 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