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港安 人權福祉更有保障

  蔡志婷 北京市政協委員 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執行委員

  立法會全票通過了《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落實了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這一舉措不僅標誌着特區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邁出了堅實步伐,更是在新時代新征程「一國兩制」事業發展進程上具有重要里程碑意義。國安才能港安,國安才能家安。香港國安條例順利通過,為香港長期繁榮穩定提供了有力保障,也為廣大香港居民及外來投資者的人權福祉築牢安全屏障,推動香港加快實現由治及興。

  香港國安條例是特區高質量立法的典範,具有多個鮮明的特色。其中,條例充分尊重和保障人權,將最大程度保障香港的繁榮穩定,有利於特區政府更好地統籌安全和發展的關係。

  條例獲立法會通過後,外部勢力妄言條例可能令香港社會加速封閉,這種抹黑完全與事實不符。事實上,香港國安條例的出台,只是對極少數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的嚴厲打擊,同時更是對絕大多數香港居民人權自由的堅定保護。條例中明確將尊重和保障人權作為基本原則,確保了基本法規定的各項權利和自由不受侵犯,同時,《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適用於特區的有關規定繼續有效,這充分體現香港國安條例有效平衡了維護國家安全和保障人權。

  香港國安條例的內容清晰明確,對於罪行的界定、罪與非罪的劃分都做到了精準細緻。罪刑法定、無罪推定等原則的明確,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保障。同時,條例還規定了法不溯及既往等原則,確保了法律的公正性和穩定性。這些規定不僅體現了特區對於法治精神的堅守,也充分保護了公眾依法享有的各項權利和自由。

  在執法方面,條例同樣體現了嚴謹與公正。執法機構在行使權力時必須符合法定條件、遵循嚴格程式,並接受司法監督。這種對執法權力的制約與監督,確保了權力的正確行使,避免了濫用職權和侵犯人權的情況發生。

  香港國安條例在維護國家安全的同時,充分考慮了香港作為國際金融、航運、貿易中心的特殊地位。條例的弁言明確規定,本立法除了維護國家安全,還「必須保障特區居民和在特區的其他人的合法權益,確保特區內的財產和投資受法律保護,保持特區的繁榮和穩定」。條例的適用範圍明確,不針對正常商業交易和國際交往,也不針對一般的商業糾紛和刑事案件。這確保了香港在維護國家安全的同時,能夠繼續保持其國際聯繫和商業活動的暢通便捷。

  此外,條例的實施還為香港營造了更穩定、更可預期的營商和發展環境,不僅增強了香港作為國際都市的吸引力,也使得來自世界各地的人們更有信心在香港投資、營商、生活。香港國安條例的出台,無疑為香港繼續成為「幹事創業的天堂、成就夢想的地方」提供了有力保障。

  香港國安條例保安全促發展,條例的制定與實施,是特區政府在維護國家安全、保障人權、促進發展方面的重要舉措,條例通過為香港繁榮穩定奠定更堅實基礎,為「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提供了更有力制度保障,香港將迎來國安家好的美好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