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登男」發帖煽仇 認煽動罪候懲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一名35歲無業男由去年中至今年初在「連登」討論區發布36則煽動訊息,包括煽動仇恨政權及反國安法,以及鼓吹「港獨」等,被警方國安處拘捕及控以一項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該男子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控罪,還押至4月10日判刑。

  35歲被告曾國熙,被控於2023年7月21日至2024年1月18日期間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即在LIHKG發布、提供及或持續提供陳述,具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及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及或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被告承認的案情指,被告擁有名為「ta」的「連登」賬戶,發布36則煽動訊息,並容許公眾持續瀏覽,內容包括引起憎恨中央或香港特區政府,激起他人不守法及違反香港國安法,鼓吹「港獨」等。

  今年1月18日,被告在大圍被警方國安處拘捕,警誡下他保持緘默,警方檢其手提電話調查,其間被告自願提供手機的密碼。警方其後持手令搜查被告住所,被告自願提供桌上電腦密碼,警方在電腦找到已登入的「連登」賬戶及相關煽動信息。數碼法理鑑證發現,2024年1月15日至18日期間,該電腦有超過5,200次瀏覽「連登」網站的紀錄。

  辯方求情稱,被告畢業於機械工程學系,畢業後曾經工作,後來為照顧九旬婆婆而辭職,賦閒在家期間常瀏覽討論區,受別人言論影響而犯案。被告於被捕時已知道犯錯,主動交出賬戶密碼,而這段時間無申請保釋外出是希望能為自己行為負責;被告並非精密計劃犯案,留言的頻率較同類型案件少,其中26則訊息沒有任何網民給予反應,而涉案賬戶已被刪除,重犯機率低。辯方呈遞5則同類案件,建議判處被告4個月至6個月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