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國鈞聯國發言:立法保障國安是固有權利

  圖:張國鈞(前排左)在瑞士日內瓦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第55屆會議發言,強調《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立法完全符合國際法原則和慣例。
  圖:張國鈞(前排左)在瑞士日內瓦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第55屆會議發言,強調《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立法完全符合國際法原則和慣例。

  【大公報訊】律政司副司長張國鈞昨日(20日)以中國代表團成員身份出席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第55屆會議。他在發言時表示,香港立法會剛剛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完成基本法第23條立法,以履行香港早該履行的自行立法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

  張國鈞指出,包括中國在內,每個主權國家都有立法保障國家安全的固有權利。許多國家根據本國的國家安全風險和需求制訂了大量的國家安全法律,美國至少有21部,英國至少有14部,加拿大至少有9部,新加坡至少有6部。基本法第23條立法將更能保障香港維護國家安全免受威脅。該立法完全符合國際法原則和慣例,一些國家和組織的言論無視基本法理和實踐,純屬雙重標準。

  張國鈞表示,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依法保護根據《基本法》、《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適用於特區的有關規定享有的權利和自由。而且,這一原則實實在在、具體細緻地貫穿和體現於條例各部分的規定中。

  張國鈞續指,國安條例嚴格遵循法治原則,得到了香港公眾的廣泛支持。任何抹黑或破壞23條立法的企圖都屬誤導。政府相信,立法將為香港帶來穩定、繁榮的未來,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各項權利和自由將一如既往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