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界:信仰自由權利獲充分保障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子京)香港六宗教領袖昨日發表聲明,表示樂見立法會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重申有關立法是根據基本法第二十三條及香港國安法相關規定而作出,能全面落實香港特區的憲制責任;立法按普通法及法治原則防範和制止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可有效維護國家安全;特區政府已就法律條文清楚劃定界線,在維護國家安全和保障基本人權方面達至平衡,各項人權包括宗教信仰自由權利皆充分得到保障。

  香港六宗教領袖包括香港佛教聯合會會長寬運法師,天主教香港教區主教周守仁樞機,孔教學院院長湯恩佳,中華回教博愛社主席脫瑞康,香港基督教協進會主席王家輝牧師,香港道教聯合會主席梁德華道長。

  其中,寬運法師又以《念佛不忘救國,救國必須念佛》為題發文,堅定支持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他憶述,「一位佛弟子問我:『師父,二十三條立法,佛教界應當支持嗎?』我說:『作為佛弟子,必當支持』。」

  他向弟子講述了佛祖釋迦牟尼兩次勸退敵人入侵的故事,強調:「釋迦牟尼佛得道成佛,尚且深愛自己的國家,不願見到外邦入侵,破壞自己的國族,我們佛弟子又怎會不愛自己的祖國呢!《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能有效防範、制止及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壞人,佛教界當然支持。」

  破壞國家者必應有懲處之法

  寬運法師又引述佛經說:「如有惡人在國土內,生逆心於須臾公頃,如是之人福自衰滅,命終當墮地獄之中。」

  他說:「破壞國家者必應有其懲處之『法』,作為香港市民,我期盼着這份遲到了27年的法律安全保障;而作為香港佛教聯合會會長,我和我的同寅堅定支持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