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事故近三千宗 中電仍獲2千萬復電獎賞

  兩間電力公司近年供電穩定性備受關注,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昨書面回覆立法會議員簡慧敏質詢時透露,2019年至2022年的4年間,港燈累積發生超過700宗停電事故,中電則發生逾1.2萬宗。其中中電以2019年發生停電次數最多,達3,245宗,停電時間最長則為2020年,達2,259分鐘;而2022年因元朗電纜橋起火事故,多達17.6萬戶受停電影響,停電持續1,100分鐘,同年中電共發生2,987宗停電事故,根據中電與政府的《管制計劃協議》,中電該年雖不獲供電可靠性的獎賞,但獲1940萬港元「恢復供電」的獎賞。

  至於港燈於上述年期共發生729宗停電事故,以2020年最多達192宗,停電時間最長則為2021年,達282分鐘。港燈2022年按「供電可靠性」和「恢復供電」的獎勵金額,獲1,800萬獎金,當中920萬為恢復供電獎金。

  謝展寰表示,政府能源政策的目標,是確保以合理價格、可靠、安全及有效率地滿足市民的能源需求,以及將能源生產和使用對環境所造成的影響減至最低,並促進善用能源和節約能源,而政府已於去年的中期檢討引入「針對大型供電中斷事故的新懲罰制度」。

  立法會議員梁熙建議,政府應借鑑對港鐵的做法,一旦單次延誤超過30分鐘以上即啟動相關懲罰措施,同樣停電懲罰機制也應該根據每個受影響的住戶停電時間連續達30分鐘以上作標準,啟動懲罰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