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國家安全條例》

  符合三大原則

  ❶「一國兩制」方針的最高原則,是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

  ❷尊重和保障人權,依法保護根據《基本法》和兩個國際公約適用於特區所規定享有的權利和自由,即《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適用於特區所規定享有的言論、新聞、出版、結社、集會、遊行、示威等的權利和自由,都依法獲得保障

  ❸對於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應當按法治原則堅持積極防範,依法制止和懲治

  體現三大目標

  ❶堅定不移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針

  ❷建立健全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

  ❸依法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保障特區居民和在特區的其他人的合法權益,確保特區內的財產和投資受法律保護,保持特區的繁榮和穩定

  四大特點

  ❶《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與《香港國安法》以及香港其他涉及國家安全的法律互相銜接、兼容和互補

  ❷《條例》借鑒了其他普通法地區的經驗,但最終按香港實際情況予以落實

  ❸條文按現行普通法慣常用語編寫,詳細清晰,容易明白

  ❹完善了過時及不足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