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國家安全/歷史時刻/國安 港安 家安

  圖:國安 港安 家安
  圖:國安 港安 家安

  2024年3月19日,是香港等待了26年8個月零19日的歷史時刻。《基本法》第23條立法的憲制責任和歷史使命終於完成,《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三讀通過,國家安全得到有效保障,香港市民不用再經歷「黑暴」、「港獨」這些傷害和悲痛。

  《大公報》與讀者一起回顧這些年來,我們共同走過的不平凡歷程。築牢國家安全根基,國安才能港安、家安,香港從此無後顧之憂,全力聚焦發展經濟、改善民生!\大公報記者 陳樂

  市民參與

  98%市民支持立法

  •政府在今年1月30至2月28日,就維護國家安全立法進行了公眾諮詢

  •市民支持,逾98%內容正面

  •諮詢期內一共收到13147份意見(主要為電郵、信件和傳真)

  ──支持和提出正面意見:12969份

  ──單純提出問題或表達的意見不能反映其立場:85份

  ──反對建議:93份(佔總數0.71%,超過十份來自境外反華組織或潛逃外國的人士)

  3000人次參與公眾諮詢會

  •公眾諮詢展開以來,政府籌辦近30場諮詢會,詳細解說諮詢文件的建議。3000人次參與公眾諮詢會。

  72%市民認同香港有憲制責任維護國安

  •香港研究協會於3月5至12日展開全港性隨機抽樣電話訪問,訪問了1034名18歲或以上市民

  •72%市民認同香港有憲制責任維護國安

  •67%市民指立法無損日常生活基本權利

  •對於香港的民主自由法治制度,合共61%受訪者對此認為有「正面影響」(21%)及「沒有影響」(40%)

  審議過程

  法案委員會連續7日密集審議

  •法案委員會在2014年3月8日開始審議《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連續7日密集審議,幾乎每天「朝9晚7」,更多次出現單一條文長時間審議的情況,包括用超過1小時20分鐘審議一條條文,而用超過半小時審議單一條文的亦比比皆是。

  25次會議,50小時討論,1000項提問,91個修正案

  •法案委員會連同早前內委會為《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事宜成立的小組委員會,一共舉行了25次會議,用了近50小時詳細審議每一條文,提出超過1000條問題和意見,產生了91個修正案。

  歷史一刻

  香港等待了9759日

  •2024年3月19日,《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二讀辯論歷時7小時,於下午4時左右完成,88名議員發言支持立法,議員平均發言時間約4至5分鐘,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按慣例不發言。

  立法會二讀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後,隨即進入全體委員會階段審議政府提出的91項修正案。

  •晚上約6時半,全體委員會通過修正案,立法工作進入三讀程序。

  •晚上6時53分,全體89名議員投票贊成,梁君彥宣布《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獲得通過。

  《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罪行及刑罰(部分)

  終身監禁

  •叛亂罪,最高刑罰終身監禁

  •叛國罪,最高刑罰終身監禁

  •意圖危害國安而損壞或削弱基礎設施,涉及勾結外力:可判終身監禁

  判囚20年

  •間諜活動,如接近、查察、進入軍事或國防設施,最高刑罰判囚20年

  •危害國安的破壞行為如破壞電子系統、損壞公共基礎設施,最高刑罰判囚20年

  判囚14年

  •公開表明意圖犯叛國罪:可判囚14年

  •沒披露他人犯叛國罪:可判囚14年

  •意圖危害國安而參加或支援境外情報組織,或接受其他利益:可判監14年

  •境外干預,配合境外勢力意圖帶來干預效果:可判監14年

  判囚10年

  •煽動意圖,涉及勾結外力:可判監10年

  •非法披露國家秘密,最高刑罰判囚10年

  •非法披露因間諜活動所得資料:可判囚10年

  •勾結外力,向公眾發布虛假或具誤導的事實陳述,最高刑罰判囚10年

  判囚7年

  •非法操練:可判監7年

  •憑公職人員身份管有國家秘密並在意圖危害國安下,在離開特區時管有資料:可判監7年

  •非法披露看來屬機密事項,涉勾結外力:可判監7年

  《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立法歷程

  1997年7月1日 香港基本法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施行。第二十三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

  2020年5月28日

  人大通過健全香港維護國安制度決定

  •第十三屆全國人大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強調香港特別行政區應當盡早完成基本法規定的維護國家安全立法。

  2020年6月30日 香港國安法刊憲實施

  •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其中第七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應當盡早完成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規定的維護國家安全立法,完善相關法律。

  2023年10月25日

  施政報告提出維護國安條例本地立法時間表

  •行政長官李家超發布任內第二份施政報告,其中提出:「落實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制訂有效和務實方案,並適時進行公眾諮詢,在2024年內完成立法。」

  2024年1月12日

  特區政府向立法會提交立法議程

  •特區政府向立法會提交2024年度立法議程,包括為基本法23條本地立法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

  2024年1月30日

  特區政府宣布展開公眾諮詢

  •特區政府宣布正式展開基本法第23條立法的公眾諮詢,為期一個月。

  2024年2月28日

  公眾諮詢結束

  •基本法第23條立法的公眾諮詢結束。特區政府一共收到13147份意見,當中有12969份支持及提出正面意見,佔總數98.64%。

  2024年3月8日

  《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提交立會審議

  •《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刊憲並提交立法會審議。

  •上午11時,立法會舉行會議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進行首讀及二讀。

  •下午2時,立法會召開《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法案委員會會議,開始逐項審議條文。

  2024年3月13日

  立會法案委員會完成條文審議工作

  •下午2時48分,立法會法案委員會宣布完成條文逐項審議工作,特區政府亦確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的所有條文已完成審議。

  2024年3月14日

  法案委員會完成審議修正案

  •立法會法案委員會完成逐條審議《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修正案,並獲委員會所有議員支持。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表示,法案委員會完成審議條例草案,反映立法工作邁向重要的一大步、更接近終點。

  2024年3月19日

  立會全票通過

  •第七屆立法會就《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恢復二讀辯論、全體委員會審議及完成三讀。89位議員出席,89位投贊成票,《條例草案》獲全票通過。

  2024年3月23日

  刊憲正式生效

  •《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將在3月23日刊憲,公布實施,當天正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