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故知新】「霑叔」20餘年前已警示:危害國安行為須明文列為罪行
《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正處於衝刺階段,香港特區正在落實基本法規定的憲制責任。香港再出發大聯盟昨日發布紀錄短片《黃霑給香港的信》,引用了香港「四大才子」之一、著名歌詞作家黃霑於2002年12月2日向特區政府保安局提交的手寫意見書。時隔20餘年,重讀這份意見書,字裏行間都是警醒。原汁原味回看,怎能不讚嘆「霑叔」當日的智慧。
贊成並支持二十三條立法
黃霑在這封《給香港的信》一開頭就開宗明義地表示贊成並支持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他表示,任何國家都以保護國土、維護國民整體安全為第一要務,因此一切危害國家安全、分裂國家主權的行為,明文列為罪行。
他直言,基本法第二十三條一日不立法,香港特區被人利用來反中國的機會就極大了,「要知道,我國日漸強大,在一些意圖霸佔世界的既得利益勢力集團眼中,恰是十分不願見到的事,香港特區絕不能讓這些勢力利用。」
黃霑又在信中提醒香港人,千萬要提高警惕,清楚認明局勢,絕不能着了這些人的道兒,「此時此地,很多聲音,其中不少是有意為香港製造麻煩,把香港推進陷阱的。……有外國人七嘴八舌,議論紛紛,儼然港人福祉,全賴他們代議執言,此類行為,十分荒謬,身為港人,反感之至,我呼籲盡快完成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
◆香港文匯報記者 鄭治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