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炳強:附屬法例範疇不超過主體法例
香港文匯報訊 近期有人刻意抹黑《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中特區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能夠就維護國家安全制訂附屬法例,聲稱等同特首可「胡亂立例」,特區政府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昨日批評有關言論是在恫嚇香港人,強調附屬法例的範疇不會超過主體法例,而附屬法例不但在香港很普遍的,在英美等普通法國家亦是常有的立法方式。
鄧炳強表示,附屬法例是其中一個立法方法,透過「先訂立,後審議」這個比較簡便快捷的方法進行立法,一般都是為了體現主體法例的其中一些實施方法和細則,故其範疇不會超過主體法例。
就再有美國反華政客恫嚇要對涉及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的特區政府官員實施所謂「制裁」,又恫嚇在香港做生意的美國商人或是在香港生活的美國人稱第二十三條立法後「很危險」,鄧炳強直言,這種恫嚇式騙徒手法不能騙到香港人。
「香港人非常清楚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就是保障我們的安全,有98%的人均支持立法。我亦認識很多在香港生活的美國人,包括生意人,他們都知道第二十三條立法只會保障他們的安全,又告訴我在香港生活比在美國生活安全得多。所以我相信香港市民均不會擔憂,都會認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只會令我們的安全得到更好的保障。」鄧炳強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