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安法多如牛毛 伯恩斯又不驚?
文平理
美國駐華大使伯恩斯近日在媒體妄議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詆毀香港人權法治,配合美國國會個別議員攻擊抹黑特區立法,無疑是對中國內政的粗暴干涉。美國自身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多如牛毛,不去質疑和反思自家濫用法律侵犯自由,卻總是扮作「自由的捍衛者」對別人指手畫腳,豈不有口說別人沒口說自己?
首先,我們必須認清一個事實:維護國家安全是任何國家的根本任務,任何國家的法律都會對此有明確的規定和措施,西方國家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均建立了完善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美國最緊張其國家安全,其國家安全立法數量之多、執法力度之大、域外效力之廣、修正更新之頻繁世所罕見,早已為世人所知。然而,當香港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時,美國卻無端指責、說三道四。反觀美國每次立法或修正自己的國安法律,中國什麼時候有干涉過美國?
伯恩斯說華盛頓對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嚴重關切,包括言論和集會自由。實際上美國國內打壓自由權利的事件層出不窮。
以言論自由為例,美國那些敢於挑戰政府權威、揭露社會陰暗面的言論和媒體,往往受到打壓和限制。例如,對美國新冠疫情發出警告並將檢測結果上報的華裔女醫生朱海倫,被行政當局下了封口令;說出「羅斯福」號航空母艦上疫情真實情況的艦長克羅澤遭到解職;被稱為美國「抗疫隊長」的傳染病專家福奇也多次「被消失」。美國最喜歡以國家安全的大棒來打壓言論自由,遠的例子有維基解密創辦人阿桑奇,因為爆出美國的黑幕而不斷遭到追捕;近的例子有短視頻App TikTok,被美國政府想方設法禁制,罔顧過億用戶的言論自由。伯恩斯為何對這些情況選擇性失明?
再來看集會自由。美國憲法雖然保障了公民的集會自由,但在實際操作中,這一權利卻經常受到侵犯。一些和平的集會活動,如果涉及到了政府的敏感話題,就可能會被警方以維護秩序為名,進行無理的打壓和驅散。這種對集會自由的限制,無疑是對公民權利的踐踏。
此外,美國還通過其強大的國際影響力,對他國的言論和集會自由進行干涉。美國往往會利用其強大的外交手段,直接支持一些國家的反對派進行顛覆活動。這種行為不僅侵犯了他國的主權,也嚴重破壞了國際秩序。
回到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的問題上,這部法律是特區政府在充分借鑒其他國家立法經驗的基礎上,結合香港實際情況制定的,目的是維護國家安全,保障香港的長期繁榮穩定。這次立法充分借鑒其他國家特別是普通法國家立法經驗,充分吸收香港社會所熟悉的現行法律規定,在統籌發展與安全、統籌維護國家安全和保障權利自由之間取得了良好平衡,彰顯了法治文明的優秀成果。對於那些危害國家安全的極少數人,這部法律是高懸的利劍;對於絕大多數香港居民和外來投資者,這部法律是保障其權利和自由、財產和投資的「守護神」。
香港當前正從由亂到治走向由治及興,任何外部干預和訛詐都動搖不了特區堅定維護「一國兩制」和國家安全的決心,動搖不了香港的法治基礎和國際社會對香港法治的信心。但像伯恩斯這樣的政客,對美國侵犯人權、限制言論自由的斑斑劣跡熟視無睹、裝聾作啞,卻不遺餘力地給別人潑髒水、貼標籤,充分暴露美國政客赤裸裸的虛偽雙標、狹隘頑固的意識形態偏見、根深蒂固的霸權思維和強盜邏輯。